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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

1990年


  1月3日,地区财政局通知,从1990年起在全区实行社会集团购买力支出会计专户核算办法。
  1月16日,地区财政局下发《加强农业税专管员管理意见》。
  2月20日,举办全区“三算”教育师资培训班。
  2月24日,行署财政预算“保盘子”工程领导小组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总结1989年工作,安排1990年“保盘子”工程。
  是日,地区财政局下发《1990年进一步实施财政预算“保盘子”工程的意见》。
  2月26日,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召开,套开财政专业会议,落实1990年财政预算“保盘子工程”指标,同县区政府签约立状。
  3月5日,地区财政局下发《全区农业“三税”政策复查实施方案》。
  3月6日,行署、林管局办公室印发《1990年地林直机关事业单位公费医疗管理规定(试行)》。
  3月20日,地区财政局通报表彰1989年全区5个财政、21个会计先进集体,22个财政、92名会计优秀工作人员。
  3月24日,全省举办会计知识大赛,大兴安岭代表队由陈延勋(地区财政局),刘炳让(塔河林业局),肖文凯(林管局财务处)组成,获大赛3等奖,实现了行署领导提出的“冲出兴安,走向省城,赛出好成绩”的目标,归来后,行署领导及有关单位领导予以接见。
  5月7日,地区编委批准成立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国有资产管理局,为副处级单位,受行署和上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双重领导,归地区财政局管理。
  5月24日,全区珠协工作会议决定,改变鉴定方式,变随到随定改为定期鉴定,每月25日进行。确定呼玛县第二小学为全区“三算”教育试点单位。
  6月1日,地区财政局下发《全区会计工作人员“做贡献,献千元”活动方案》。
  是日,地区财政局制定《全区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实施办法》(试行)。
  6月19日,地委决定恢复地区财政局党组。
  7月17日,全省4地区财政局长联谊座谈会在加格达奇召开,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主办,松花江、绥化、黑河地区财政局长以及预算、工财、商粮科长共20人参加会议。
  7月23日,行署、管局专员、局长办公会决定:对塔河县、漠河县、新林、松岭、呼中区的城市维护建设税40%留归县区,60%集中地区统一安排使用。
  7月24日,地委决定,地区财政局党组由下列人员组成:党组书记高颖,成员刘铁华、钟荫森。
  8月12日,地区表彰奖励全区财政预算“保盘子工程”先进单位8个,先进个人48人。
  8月15日,地区编委批准,地区财政局增设罚没财物管理站,成立大兴安岭会计师事务所,均为科级事业单位。秘书科改称办公室。
  8月25日,地区财政局印发《开展满意在基层活动方案》(五满意:执行政策满意;办事效率满意;服务态度满意;转变作风满意;廉洁清正满意)。
  9月28日,地区土地管理局、财政局发出通知:《对三区(松岭、新林、呼中)土地管理费实行集中管理》。
  9月30日,全区推销国债缴款1107万元,超额2%完成省下达任务,评为省先进单位,受省厅通报表彰。
  10月8日,地区财政局翻建办公室、综合楼(东西两侧办公室)2113.72平方米,共投入135万元。1989年7月2日开工,1990年10月8日已通过验收,交付使用。
  12月1日,地区“两清”领导小组做出《表彰全区“两清”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决定》,表彰先进单位25个,先进个人72人。
  12月5日,省财政厅通报表彰1990年国债发行工作先进单位。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呼玛县、加格达奇区被省评为发行工作先进地区和先进县市。
  12月12日,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普查登记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组长朱玉桥,副组长吕开太、高颖、钟荫森。
  12月24日,地区民政局批复成立大兴安岭地区会计学会财政学会,挂靠地区财政局。12月25日,行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普查工作会议,对普查登记工作范围、对象、步骤、方法、组织领导、要求做出部署。
  是年,行署授予地区财政局地级文明先进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