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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局(处)级

第二章 人员

第一节 局(处)级


  1965年1月,大兴安岭林业管理局财务处与特区财政局合署办公,樊敏从双鸭山市调入特区财政局任副局长主持工作。6月,敖柏荣由田升林业局调入特区财政局,列樊敏之后任副局长。
  1966年2月18日,特区人委(林管局)设4个办公室。财政局为第二办公室(含计划、财政、税务部门),主任杨林,刘风祥、樊敏、敖柏荣任副主任。
  1967年6月,特区革委会筹委会的生产委员会下设财政组,姜成彬为组长,邢志庸为副组长。
  1968年3月,邢志庸、钟荫森任特区革委会生产委员会财政组副组长。
  1969年1月11日,撤销特区生产委员会,成立大兴安岭特区财政革命委员会,由解放军代表朱斌任主任委员,姜成彬(财政)、李锡荣(税务)、张业俭(建行)任委员。
  1973年9月11日,田春荣(财贸办副主任)兼任地区财政局局长,副局长邢志庸、姜成彬、宋厚德。
  1975年9月29日,敖柏荣任地区财政局副局长(列邢志庸前)。
  1979年9月,免去敖柏荣、邢志庸地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1981年2月24日,王文炳任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1982年10月9日,宋厚德任地区财政局局长。
  1983年5月28日,高洪启任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1984年9月26日,高颖任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1986年9月26日,王文炳任地区财政局局长。
  1987年12月,刘铁华任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1989年6月21日,高颖任地区财政局局长;王文炳任地区财政局调研员,免去财政局局长职务。
  1990年2月25日,钟荫森任地区财政局副局长兼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副处级)。
  1992年3月2日,褚凤任中共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党组书记、财政局局长,免去林管局审计处处长职务。
  1995年2月13日,王桂琴任中共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局副局长。戴洪友任中共大兴安岭地区财政局党组成员、财政局副局长。
  1996年4月,刘铁华任地区财政局局长。
  1996年11月9日,陈延勋任地区财政局副局长。
  1998年4月,免去王桂琴地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调省财政厅。6月23日,姜雅琴任地区财政局副局长。10月3日,张奕正任地区财政局副局长(列陈延勋前),免去大检办主任职务;免去戴洪友地区财政局副局长职务,调林业集团公司审计部。12月7日,周振兴为地区财政局助理调研员。
  2001年5月,刘铁华退休离岗。王利群由林管局财务处调入,任地区财政局局长。10月,赵永连任副局长。张兴建任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地区财政局局长任免表
  1—10 (1965—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