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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建筑设计

第二节 建筑设计


  一、设计队伍
  煤矿系统1933年,日本侵略军在鸡西地区建筑的军事和半军事设施,均由日本技术人员设计。1936年后,日本侵略者在鸡西地区建设的矿井、密山炭矿机械制作所、鸡宁发电所,皆由日本人设计。
  1947年10月,东北工矿处鸡西办事处成立后,设置设计机构。工程技术人员除马龙图、于学孟、唐昆外,其余皆为留用的日本籍技术人员。1948年7月,鸡西矿务局成立后,到南方大量招聘技术人员,恢复煤矿建设和生产。
  1949年,矿务局设建设处设计科。
  1953年2月,设计科从建设处内分出,组建矿务局设计处,职工68人。主要承担改造矿井和土建项目的设计任务。1962年,矿务局设计处设计人员70人,能设计大型竖井,年完成设计工作量2000万元。70年代,设计处设计人员80人,自行设计完成年产120万吨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城子河煤矿竖井,年完成设计工作量3000万元。1978年以后,设计处人员114人,完成年工作量8000万元,形成矿建、测量、土建、机械、电气、地质、预算等配套齐全的煤矿专业化设计队伍。
  市政系统1964年,市房地产管理局组建设计室,设计人员9人,负责房地产管理局房屋新建和翻建的设计任务。
  1965年7月,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组建设计室,承担一般工业建筑、民用建筑的设计任务。1978年9月,设计室由公司划出,组建鸡西市建筑设计室。1983年,设计室与市规划局合并,组建鸡西市规划设计院。1984年,设计室又与规划局分开,成立市建筑设计院(处级,独立建筑设计单位),职工30人,设计技术人员23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2人,助理工程师11人,技术员9人。从组建设计院至1985年,完成设计面积19万平方米,完成设计投资额11800万元。
  其它系统1980年,黑龙江矿业学院组建设计室,设计人员12人。除完成学院内设计土建任务外,还担负一定的教学任务。1982年,鸡西铁路房产段组建设计室,担负鸡西铁路地区内部房屋设计任务,设计人员7人。1983年,鸡西市建委组建市政设计室,承担市政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任务,设计人员13人。1984年7月,鸡西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组建设计室,设计人员14人。1985年,全市有设计单位8个,设计人员212人。
  二、设计任务
  1953年,矿务局设计处只能设计一般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委托外部有关单位设计。
  50年代末至60年代中期,矿务局设计处已经能够承担功能要求较高的工业建筑和公共建筑。在设计中采用和推广新结构、新技术。地基基础采用砂垫层、灌注短桩、爆扩桩基础,为寒冷地区深基础施工改革闯出新路。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市建筑设计工作受到严重冲击,多数建筑设计千篇一律,标准偏低。“文化大革命”后期,设计质量有所提高。市体育馆采用全市第一架40.56×35.49米斜向正交两向网架钢结构大跨度屋顶工程设计。
  1978年以后,设计出一批高层住宅。大型公共建筑和特殊功能要求的工业建筑,在设计中广泛采用新技术、新结构。设计单位已能独立承担技术比较复杂、特殊功能要求的制冷、超净、抗微震等建筑设计任务。市食品公司冷库工程采用人工制冷新技术,节 省投资5%。
  1980年后,建筑设计突出型体组合,注意环境设计,平面布局功能合理,建筑个性鲜明,造型新颖大方。结合旧区的改造,设计四街住宅群、北山一小区、北山二小区,以及正在开发的园林路西段小区,腾飞桥小区等民用建筑。到1985年末,全市完成建筑设计面积51万平方米,完成设计工作量3.2亿元。
  三、设计单位的资格审查
  1980年,市建委对全市勘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资格审查和登记。按照《全国勘察设计单位进行登记和颁发证书的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向省建委上报8个建筑设计单位。经省建委审查批准,市建筑设计院为乙级设计单位;矿务局设计处、市政工程设计室、市房屋建设开发公司设计室为丙级设计单位;电业局设计室、房地产局设计室、黑龙江矿业学院设计室、铁路房产段设计室为丁级设计单位。
  四、设计质量检查与评定
  乙级以上设计单位由省建委统一组织检查。鸡西矿务局设计处、鸡西电业局设计室、鸡西铁路房产段设计室等自营专业设计单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检查评定。房地产局设计室、房屋开发公司设计室、市政工程公司设计室属市建委所辖,由市建委组织检查评定。1983年,市建委对3家设计单位抽查,大部分项目的设计文件齐全,图纸整洁,计算准确,设计质量满足了施工要求。有不少项目专业配套,图纸完整,资料齐全。但也发现有的设计项目不符合防火设计规范要求,有些工程不按国家城镇住宅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有的工程对地质资料重视不够等问题。同年,全省第二次对乙级以上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质量大检查,评定鸡西矿务局设计处名列全省第二名,市建筑设计院名列倒数第二名。经1年整顿,市建筑设计院注重设计质量,设计优良品率不断提高。
  五、设计单位企业化改革
  1984年,鸡西市建筑设计院进行企业化改革,以室为单位进行承包。全院分建筑、暖通、电气专业室,室主任设2人,由群众推荐,院长聘任。室内人员优化组合,兵选官、官选兵、自愿结合。经济指标,每人每年平均上缴5000元,余额由室内自行安排(工资、奖金、业余设计个人分成,职工福利费、营业税、交通能源建设基金、旅差费、生产费用和设计造成损失赔偿费等)。设计院负责院内的房、水、电、暖气费、重病职工住院补助、法定产假工资、各种债券、大型设施购置、工会经费、设计研究会经费等。设计院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质量保证体系,总工程师对设计院技术、经济和质量全面负责。院内各室普遍设QC小组,由业务较熟练的工程师负责,认真执行PDCA循环,把好每个环节 的质量关。每项工程结束,进行回访,建立信息反馈网。设计院实行责任制后,完成设计任务和总收入均有增长,不再伸手向财政要拨款,收支略有结余,职工集体福利有所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