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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建筑管理

第五节 建筑管理


  一、工程承发包
  1933年,鸡西地区建筑业实行“散包工”和“小股子”包工形式。大包工头承包工程,对工料全包,但不负责施工,而是把工程包给二把头。二把头只包施工,下属还有若干小把头。
  50年代初,鸡西县实行一段时间把头制,不久被废除,改为主管机关以分配的方式取代旧有包工制,给施工单位下达施工任务,包工不包料。60年代,有2种包工形式:一种是由自营方式变为“内包”和“外包”方式,开始实行甲(建设单位)、乙(施工单位)方承发包制。甲、乙方建立了相互制约的协作关系,按合同规定条款,共同努力完成建设任务。基本建设统配材料供应,采取随“任务走”的办法,按计划直接分配给承包工程任务的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实行“包工包料”制。另一种是由建筑主管部门或施工单位,对有条件的建设项目,实行全包制。工程造价实行投资大包干(一般按审定的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包干)。“文化大革命”期间,管理混乱,采取实报实销的承包方式,不计成本,不讲核算,敞开花钱,损失浪费严重。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包工期、包工程造价、包材料、包工程质量和定奖励的“四包一定”。在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实行经济包干、全优栋号包干、班组长集体包干及联产联质计酬等包干形式,把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紧密地结合起来,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1984年,鸡西市进行招标、投标承包制试点。由市计委、建设银行鸡西市支行、市建委联合组成招标、投标办公室。投标单位按照施工图纸编制施工图预算,提出完成任务的条件和措施,然后投标办公室公布中标者并提出中标的条件与依据。1985年,市房屋开发公司在改造北山一小区住宅中,首次进行招标、投标,创出当年竣工、质量全优、造价降低、使用功能齐全四个第一流。
  二、计划管理
  1957年,鸡西市国营和集体所有制建筑企业,均设工程计划科(组)或生产计划科(组)。各项工程计划指标由企业统一下达,工程计划科负责具体管理工作,把企业经营活动纳入到统一计划中。以国家下达的计划指标和投标中标任务为依据,编制企业的综合计划。通过计划指标层层分解,逐级下达,使国家计划具体落实到施工队、班组和个人。并按照统一计划的要求,编制月、旬作业计划,做到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材料设备、施工机械、预制构件和劳动力诸项落实,以保证全面均衡地完成计划任务。在执行计划过程中,及时了解和控制施工的全过程,以达到计划要求。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修订和调整计划,保证在一定条件下合理有效地利用人力、物力、财力,取得理想的经济效果。还要搞好统计和原始记录,按国家规定的统计制度,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执行情况。
  三、行业管理
  1979年,市建委对新组建的建筑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查、登记。凡申请开业的建筑企业,必须具备有独立组织生产和进行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有与承担施工任务相适应的技术人员,有与承担施工任务相适应的生产机具和流动资金,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经济核算办法并能独立进行经济核算,有保证工程质量的手段和设施。按隶属关系经主管部门审查,报市建委批准,并向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营业执照后,方准开业。到1985年,经过复查给78户建筑企业发了营业执照。建筑市场开放后,外省、市施工队伍拥入鸡西市,为保证施工质量,市建委对外地进入鸡西市的施工队伍普遍进行资格审查。在124户施工队伍中,有84户获准施工许可证。市建委对全市建筑企业,按技术素质和规模划分5个等级,分别发给证书。
  四、技术管理
  1949年,鸡西县和鸡西矿区建筑管理部门制定严格的建筑施工规章 制度,要求施工前做好准备工作,达不到标准不准施工。“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规章 制度被废除,施工管理混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并健全建筑施工管理制度。市一建公司、二建公司、三建公司、鸡西矿务局建筑处、建井处、市政工程公司建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施工技术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施工企业的技术管理,包括施工准备、设计、调度以及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等。施工前,施工单位根据图纸,对现场进行场区的施工测量,设置永久性的座标及水平基桩,绘制场区平面布置图,消除现场施工障碍,平整场地以及安装落实好施工现场的上下水管线及排水管渠、场区照明、临时道路。还要进行工程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大纲的编制,施工现场的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做好计划、技术、安全交底和下达施工任务,按工程进度安排,提前组织材料、预制构件、施工机具安装、设备进场等工作。施工中,通过召开调度会及时解决矛盾,确保正常施工。同时建立开工审批、施工准备、施工任务单签发、工程验收、原材料试验、检验、施工日记等制度。工程竣工后,建立技术档案。
  五、劳动工资管理
  1953年,鸡西县建筑企业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劳动定额,工人出勤率由80%上升到94%。1955年,全县执行定额管理,综合达到定额110%。1960年,执行计件工资制。“文化大革命”期间,把计件工资当作“修正主义”批判,恢复月工资日计算制。1978年后,又恢复计件工资制。1980年后,除执行国家统一劳动定额外,还执行省补充劳动定额。市一建公司在企业内部制定《劳动法规》,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在全体职工中贯彻执行。1984年后,主要施工企业在工资基金管理制度上进行改革。6户三类以上建安企业推行百元产值工资含量包干。市一建公司还实行捆绑工资制,将煤、粮、副食、物价补贴、劳保费用都和工资捆在一起,按职工出勤天数在4—11月发放,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
  六、安全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鸡西县建安企业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安全生产由各单位劳资部门管理。各工地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1966年后,小型集体建筑企业对安全生产不太重视。1979年后,安全生产又得到重视,建安企业均有1名领导负责安全工作,下设安全检查科,工区设安全检查组或专职安全员。新工人要进行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凡操作新机具、新设备、新工艺前,首先进行操作方法和安全知识的教育。1980年,市一建公司、二建公司将历次发生的安全事故用图表形式展览,对职工进行安全常识教育,职工受教育面达100%。市建委质量监督站,还组织到其它建筑施工企业进行巡回展出。
  七、质量管理
  1953年,鸡西县建筑企业开始重视质量问题。1957年,市建筑工程公司成立后,把质量与企业的发展联系在一起,建立健全操作规程。1979年,市一建公司、二建公司在职工中进行系统的工程质量应知应会的教育和考核。二建公司为解决工程质量低的问题,从1980年起,6年办各种技术人员学习班140期,3048人(次)受到质量专业培训,提高了施工工程质量。建筑企业均建立质量自检、互检、日检、旬检、月检制度,及时总结交流质量管理的经验教训。
  1984年6月,鸡西市建立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全市建筑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评定优质工程,检查处理工程质量事故。同年,全市工程质量检查点合格率达到85%,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分项工程优良品率也比上年同期提高。市一建公司施工的鸡西大学教学楼和鸡西市第四中学教学楼分别评定为优质乙级(银牌)工程。
  1985年6月,政协鸡西市委组织政协委员中从事建筑业的专业技术人员,考察14个单位20项工程的质量。年末,市一建公司全优率达到52.58%,市二建公司达到48.6%。市一建公司分项工程优良品率由1979年的69.3%上升到89.64%,市二建公司分项工程优良品率由1979年的49.86%上升到70%。鸡冠、滴道、城子河、恒山、梨树、麻山区建筑工程公司分项工程的平均合格率由1979年的69.88%上升到78.95%。
  八、财务管理
  新中国成立初期,鸡西县施工企业财务实行一级管理,一级核算。60年代初,改为两级管理,一级核算。60年代末,改为两级管理,两级核算。1979年后,建立以总会计师为首的核算体系。国营建筑公司均设立建筑经济科,工区设经济核算股,栋号设核算员,实行三级管理,三级核算。集体建筑企业实行两级管理,两极核算。国营施工企业对建筑施工的资金使用普遍推行“四定”(定各项流动资金占用额、物资库存储备额、各项费用分管指标、库存现金限额)。1985年,全市建筑企业改革流动资金管理办法,将延续多年的国家无偿拨款,改为有息贷款,实行全额信贷管理。市二建、三建公司的流动资金,由各工区按照自己的经济状况调剂使用。在货币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方面,各公司均制定严格的结算制度。
  九、设备管理
  1981年,市一建公司建立设备管理科。市二建、三建公司各工区设专职设备管理员,对设备使用实行租赁制度。基本解决过去栋号对机械多要少用、早要迟用、用完不退的问题,提高了施工机械的使用率和周转率。
  建筑企业的汽车普遍实行单人单机承包(包车完好率、利用率、安全行驶、油消耗、服务质量),平均每日每辆车上缴利润700—900元,改变了汽车历年亏损的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