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国民收入
第三节 国民收入
1949年,鸡西县国民收入2758万元,占同年社会总产值的34%,按总人口计算,每人平均216元。创国民收入最多的是工业部门1800万元,占65.3%(重工业1741万元,占63.1%,轻工业59万元,占2.2%)。商业、农业和邮电业分别占14.8%、14.3%和5.6%。按经济效益分析,每万元社会总产值平均新创国民收入:农业高达5967元,商业和邮电分别为3880元和3793元,工业仅为3005元。
1950年后,国民收入逐年增长。1957年达7079万元,比1949年增长1.57倍,每年平均递增12.5%,略低于同期社会总产值发展速度(1.75倍)。由于总人口增长1.06倍,因而每人平均国民收入270元,比1949年只增长25%。
1958年后,国民收入继续增长。1960年达到14563万元,比1957年增长1.06倍,每年平均递增32.5%。由于同期总人口增长95%,每人平均国民收入284元,比1957年只增长5.2%。
1961年后,国民收入基本保持1960年水平。1965年,国民收入14862万元,比1960年增长2.1%,但同期社会总产值却下降26.2%。由于总人口只增长0.9%,每人平均国民收入为288元,比1960年增长1.4%。
1966年后,因受“文化大革命”影响,企业管理水平下降,物资消耗增加,国民收入有些下降。1975年,国民收入达到26181万元,比1965年增长76.2%。由于总人口增长38.6%,每人平均国民收入365元,增长26.7%,低于社会总产值增长77.3%的速度。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由于认真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全市企业管理水平和生产技术水平逐年提高,物资消耗降低,国民收入逐年增加。1985年,国民收入53837万元,比1975年增长1.06倍,高于同期社会总产值增长91.2%的速度。由于总人口只增长12.6%,每人平均国民收入达667元,比1975年增长82.7%。每万元社会总产值平均创国民收入4140元。其中,高于平均水平的有农业和建筑业,分别为7982元和6221元,比平均水平分别高92.8%和50%。低于平均水平的有工业、运输、邮电和商业,分别为3883元、3226元和3095元,分别低6.2%、22.1%和25.2%。在工业中,重工业4435元,比平均水平高7.1%;轻工业最低,仅为1950元,比平均水平低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