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第三节 城市经济体制改革
一、厂长负责制
1984年10月,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在对地方国营企业简政放权,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经济责任制试点的基础上,在鸡西矿务局、立新煤矿等部分中省直企业和市直属的柳毛石墨矿等8户企业进行厂长负责制试点。1985年9月—1986年4月,在部分企业试点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颁发《鸡西市国营工业企业厂长负责制试行办法》,市总工会制定《全民所有制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试行办法》,在地方国营企业扩大试行范围。到1986年底,全市有129户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实行厂长负责制,占全市156户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82.7%。同时还在部分国营商业、服务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中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通过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突出了厂长在企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党代政的状况明显改变。企业党组织由全面领导企业工作转向对企业的保证监督,集中精力搞好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民主管理相应加强,普遍制定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建立起厂、车间、班组三级民主管理体系,把厂长集中指挥和民主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
二、进档达标承包责任制
1986年起,全市地方企业开展“进档达标”活动,后又与企业承包经营融为一体,发展为进档达标承包经营责任制。“进档达标”中,把企业实现的利润和上缴的税金(主要是流转税、增值税)捆在一起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在确定企业利润承包基数的同时,确定企业进档达标利税考核基数。按企业规模、利税水平划分档次标准。在完成基数的基础上,每超额完成一定的数量即进档。工交企业划分为7个档次标准,即利税基数小于20万元的企业,每超2万元为进一档;20—40万元的,每超3万元为进一档;40—70万元的,每超5万元为进一档;70—100万元的,每超7万元为进一档;100—200万元的,每超10万元为进一档;200—500万元的,每超15万元为进一档;利税基数500万元以上的,每超20万元为进一档。“达标”,即根据行业特点和历年企业实现利税水平,划定出几个不同的标准,授予相应的荣誉称号。工交战线具体划定4个标准,即年实现利税50万元以上的企业为“盈利大户”,实现100万元以上的为“百万富翁”,实现300万元以上的为“财政支柱”,实现1000万元以上的为“千万财团”。当年,地方工业企业超额30%完成财政收入计划,比上年增长68%,市财政多收入240.9万元,企业留利增加100万元。对当年实现进档达标的企业,市政府给予优惠鼓励政策,并命名钢铁总厂为“财政支柱”企业,柳毛石墨矿等8户企业为“百万富翁”企业,市化工一厂等9户企业为“盈利大户”企业。鸡西市“进档达标”承包经营责任制,得到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
三、建立多元化市场体系
1984年以来,为适应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全市新建城乡集市贸易市场70处,工业消费品市场38处。同时,改革商品批发体制,实行批零兼营和公司坐站,国营、集体批发企业由1978年的9户增加到500多户。改革农副产品产销体制,逐步对肉、蛋、禽和蔬菜放开经营。1985年10月,成立城市票据交换所,使同城票据进帐率比过去加速3天,每天可节 约资金150万元。同年12月组建金融系统资金拆借市场,共融通资金13760万元。成立信托投资公司,经营额达1470万元。成立3个城市信用社,共吸收存款1887万元,发放各类贷款1966万元。开辟多种集资渠道,共发行有奖债券760万元,支持农村信用社发行股票106万元。开办电话汇款业务,推行商业票据承兑业务。1986年4月,从钢材价格改革入手,对计划内外钢材实行统一市场价格,计划内钢材按计划分配指标给用户返还差价。当年,还调整了6个科研所机构,实行课题承包和产、供、销定额承包制。同时对科技3项费用的投入实行有偿、部分有偿和无偿3种形式。鸡西市技术市场接待省内外顾客3万多人(次),成交科技项目20项,成交额300万元,对劳务市场、建筑市场、信息市场等项改革也进行了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