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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机构队伍

第四章 工商行政管理

第一节 机构队伍


  1941年9月,伪鸡宁县公署设建设科工商股执掌工商行政管理。1945年9月,鸡宁县政府设建设科商政股。1947年,鸡宁县政府贸易局负责全县工商贸易,兼管工商行政。
  1948年5月,鸡宁县工商科成立,编制8人,设工商股、合作指导股,管理工商企业和市场交易。城关、平阳镇、鸡冠、恒山、东海、哈达、新兴、兴农、滴道、鸡林、下亮子等11个区各设工商助理1人;在城市和工商业较多的城镇增设工商副助理1人,街政府设工商委员1人。
  1950年4月,鸡西县工商科设秘书股、商政股、业务股、经营管理股,城关区设直属市场管理所。1951年,鸡西县工商科机构调整为经理股、人事股、合作指导股、工商股。1952年,在全县8个区设市场管理所。
  1955年10月,县工商科改为商业科,编制8人,商政股负责工商行政管理。1956年,各区、街的工商助理和副助理撤销。7月3日,县商业科改为商业局。
  1957年3月,原县商业局商政股改为市商业局商政科。同年7月,以市服务局工商科和市计委物价科为基础成立鸡西市市场物价管理局。各区工商科均改称市场物价管理科。全市5个区设市场物价管理所。1960年,鸡西市市场物价管理局编制16人,设工商管理科、市场管理科、物价管理科。各区市场物价管理科人员为:鸡冠区8人、恒山区6人、滴道区6人、麻山区4人、梨树区4人,城子河办事处设市场物价管理所,人员2人。农村人民公社各设负责工商行政管理人员1人。
  1963年,鸡西市市场物价管理局改称鸡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秘书科、工商管理科、市场管理科、物价管理科。各区市场物价管理科均改为工商行政管理科。1965年,鸡西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政治处,各区工商科的党、政、财权上收市局,变条块双重领导为条条领导。各区工商行政管理科均改为市工商局直属工商行政管理所,全系统78人。
  1967年2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被夺权,改称鸡西市经济保卫局,鸡冠、恒山、滴道、麻山区,城子河办事处工商所均改为经济保卫分局。1968年,撤销市经济保卫局,成立市革委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各区经济保卫分局均改为“工商打办”。1969年,市革委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并入市财政革委,称工商打办组,工作人员16人,设综合、工商、市场组。同年12月,工商打办组划入商业革委,对外挂“鸡西市革命委员会工商行政管理办公室”和“鸡西市打击投机倒把办公室”2块牌子。各区均称工商行政管理科,同时挂“打办”牌子。恢复柳毛、兰岭工商行政管理所。
  1971年3月,恢复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秘书科、工商管理科、物价管理科、专案调查科,工作人员14人。1973年,物价管理科划归市革委生产委,成立物价组。市局在编人员22人。1979年6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增设经济合同管理科,各区工商科分别增设经济合同管理股,对社会经济合同逐步实施全面管理。1981年,各区工商科均改为工商行政管理局。1982年3月,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增设个体经济管理科,各区工商局增设个体经济管理股,加强对个体工商业的管理。5月,市工商局专案调查科改为经济监督检查科,各区的专案调查股均改为经济监督检查股。
  1984年10月,市工商局增设财务科、史志办公室,原政工科改为人事监察科。1985年,市工商局设工商企业登记管理科、市场管理科、经济合同管理科、经济监督检查科、个体经济管理科、秘书科、人事监察科、史志办公室、财务科、市场治安警察中队、个体劳动者协会。

  机构及负责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