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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计划管理

第七章 企业管理

第一节 计划管理


  一、计划种类及编制
  长远规划鸡西矿务局成立后,根据国民经济发展对煤炭生产的需要,结合局各个时期资源的勘察情况,从1952年后,先后制订“一五”、“二五”规划、“九定”规划(1962—1964年)、矿井调整规划(1963—1967年)、“四五”与“四五”翻番规划、10年发展规划(1976—1985年)、《鸡西矿区总体发展规划》(1983—2000年)等长远规划。各长远规划的基本内容包括生产矿井邻近区和新区勘探工程规划,生产矿井能力利用变化情况和扩大能力的规划,新井建设、老井水平、采区接续规划,矿井各生产系统调整配套规划,机械化发展和新技术推广规划,煤炭加工和综合利用规划,职工人数和劳动生产率规划,文教、卫生、生活福利设施和矿区公用工程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等。
  1982年,局根据煤炭部确定的到本世纪末,以煤炭产量翻一番保全国工业总产值翻两番的战略部署,编制了到2000年的《矿区总体发展规划》,给全局职工以极大鼓舞,加强了企业的整顿、改革工作,加快了矿井技术改造的步伐。规划到本世纪末全局年产达1750万吨,1985年,实际已达1300万吨。
  年度生产计划1949—1952年,每年冬季全局派出一二百人去东北煤管局编制年度计划。1953年,计划管理逐步加强,局组成计划编制委员会,具体领导所属矿、厂、处编制年度生产建设计划。
  “一五”计划期间,各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都由井口提报,矿审查、修改、汇总,局审核定案,报上级审批。计划内容主要有产值、产量、掘进进尺、煤质、效率、原材料消耗、成本利润、采掘工作面利用、3个煤量、采掘接续等指标。年度生产计划由文字说明书、数字表格、计划工程图3个部分组成。
  “二五”计划期间,1958—1960年,局制订了不切实际的“大跃进”计划。1961年,贯彻调整“八字”方针,计划编制工作采取了“三上三下”的程序,即上报建议数字,下达控制数字,上报计划草案,下达正式指标,上报正式计划,下达批准计划。局、矿均成立计划编制委员会,由局、矿领导带队组织有关处、科室干部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审定工程,然后组织编制,汇总平衡上报。
  “文化大革命”期间,年度生产计划由计划部门根据上级指令性指标进行编制,主要是原煤产量、掘进进尺、工作面利用等项目,编完初稿交领导审阅,复制上报。
  1976年,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年度生产计划的编制又采取“两上两下”报审制。每年4月,各井口安排下个年度的工程及建议指标。5月,由矿总工程师审查工程,计划部门汇总平衡。6月,矿长办公会议讨论建议计划后报局。7月,局计划处汇总,经局审查平衡后报上级机关。在国家计划指标正式下达后,由局召开矿(厂)长扩大会议,布置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各矿组织力量进行编制。由局长和总工程师带队,组成年度计划审查组分矿(厂)进行审定。全局年度计划由计划处根据局计划审查组审定的矿(厂)计划进行整理、汇总、造册,呈报上级审批。
  年度建设计划1956年前,年度基本建设计划、老井挖潜计划、维持简单再生产更新改造计划、大修理计划的编制,都是由局领导带队,计划处组织有关人员携带资料前往东北煤管局,按当年国家下达的指标集中编制。在编制过程中,由于计划指标多变,内容繁杂,所以编制1次,一般都用1个多月,有时长达四五个月才能完成,在指导施工中发挥作用不大。1958年,建设计划是根据上级下达的指标,矿务局就地编制,上报审批。
  “二五”期间,计划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大上,只求高指标,多上新项目,计划审查也不严,一些项目不按程序审批,兑现较差。此期间计划开发新区7个,只完成正阳、大通沟、张新3座煤矿的建设任务。
  调整时期,建设计划的编制重点是新井配套、主要生产环节 填平补齐、安全措施、矿井地质勘探、铁路专用线工程等项目。1963年,先由计划和设计部门共同编报计划任务书(设计任务书)。根据上级批准的计划任务书编报初步计划,施工部门按主管机关审查批准的初步计划和总概算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预算,再列入年度计划。纳入年计划的工程具备“三对口”(计划、设计、施工)、“五落实”(投资、工程内容、施工图、设备与材料、施工力量)条件后,工程正式开工。
  “文化大革命”期间,编制建设计划的程序被打乱,全局只有基建和维修计划,大修理计划停止。1975年,煤炭部指示对现有生产矿井进行环节 补套和改造,挖掘矿井潜力。局增加了老井挖潜计划,恢复了大修理计划。
  1983年,全局恢复了建设计划“两上、两下”的编制程序,并根据安全生产和扩大矿井生产能力的要求,建设计划增加安全技措和技术改造计划。1985年,按东煤公司规定,实行基本建设项目和单项设计3级(东煤基建局、东煤公司、煤炭部)审批制,简化了中小项目层层审批的手续,为及时贯彻实施计划创造了有利条件。
  作业计划1953年始,为兑现年度计划,按月编制作业计划。编制作业计划,一般是每月20日左右,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由矿长(公司经理)主持,召开业务科室参加的计划平衡会议,听取计划科对下月生产(建设)安排意见,矿平衡后向局报建议计划,局参照年计划和矿的情况,进行综合平衡。局在每月26日左右召开矿(厂)长、公司经理会议,总结当月计划完成情况,下达下月作业计划指标。各矿(厂)按局下达的指标,及时组织各井口(车间、工区)落实,由井口主任工程师集中到矿(厂、公司)与计划科共同编制月作业计划,汇总上报局审批后认真贯彻执行。
  二、计划落实
  新中国成立后,年度计划一经上报批准,就坚决执行。矿、井的年度生产计划一般不进行修改,个别因发生重大地质变化及灾害,经局批准作适当的调整和平衡,以保证全局年度生产计划的全面完成。建设计划在每年10月进行1次调整。
  局在每年年初、季末、半年都召开矿(厂)长会议贯彻落实年、季、月份的作业计划,总结上年度、季度计划执行情况。同时还通过年末总结表彰大会、职工代表大会等向职工群众宣传贯彻计划。矿(厂)则召开职工群众誓师大会具体落实月份作业计划。同时组织开展矿际兑现落实计划的竞赛。
  在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时,采取生产日报与牌板、统计资料、局、矿、井不定期召开生产会议或调度电话会议和领导深入到采掘工作面、施工现场等形式,对完成任务好的单位进行总结,召开现场会议推广。帮助基层及时解决执行计划中遇到的困难,促使全面完成任务。
  三、统计
  统计工作制度从1950年起,全局建立原始记录制度,现场记录各种原始数据。此后,又相继实行双轨报表制(即矿务局统计资料既报煤炭部、煤管局、上级主管机关,又报省、市统计局),1日报表制度(即井、矿两级统计报表均在月后1日报月报、年后1日报年报),1日电讯快报制(即每月1日下午3时前用电话向市统计局报告主要产品、产量和工业总产值的月份或年度数字)。
  统计分析50年代,建立“生产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报告制度,每月坚持对执行计划情况、各项经济指标升降原因等作出全面分析。还有一事一议的专题分析报告,为各级党政领导指挥生产和进行决策服务。
  统计资料1976年,局计划处综合统计科将全局自1949年以来的统计资料进行整理,编辑成《1949—1975年历年统计资料汇编》。1976年后,逐年整理编辑《统计资料汇编》。统计资料内容包括工业总产值、产品产量、煤炭生产技术、煤炭质量、劳动工资、财务成本、材料电力、机电设备、安全情况、煤炭分配及运输、文教卫生福利设施、副业生产、基本建设和干部分类共14个部分,此外还有大事记和简要的文字分析。1977年9月2日创刊《统计快报》,其内容包括主要产品产量、产品质量、成本、工业总产值、材料消耗、劳动生产率、煤炭生产技术等34个指标的当月计划、实际完成与上年同期比较等数据。到1985年,累计出刊《统计快报》104期。同年8月1日《统计快报》输入微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