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财务管理 一、固定资产管理
1973年2月,市地煤局成立财务科,主要负责地方煤炭对外销售的结算业务和机关、供销处、汽车队的经济核算及经营管理。
1976年,市地煤局接管兴华、立新、碱场煤矿后,固定资产实行局、矿(厂)、井(队)三级管理。管理权限集中在局,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保管由矿(厂)、井(队、车间)负责。
1979年,局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机电设备,设专人管理,按岗定责,谁用谁管,执行“包机制”。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计算折旧等工作。固定资产折旧按年综合折旧率3.5%提取,大修理费按2.5%提取。1985年,按财务帐面计算,全局设备折旧费135.53万元,占固定资产原值2302.2万元的5.8%。
二、流动资金管理
1976年,市地煤局流动资金实行局、矿2级管理。随着原煤产量的增长,全局流动资金不断增加。1977年,局年平均占用额1069.8万元。其中,定额流动资金每年平均占用额为610.9万元。
1978年6月前,成品资金管理,由局供销处负责销售,财务科负责办理结算业务。同年7月,销售业务划归市燃料公司办理,外运煤销售结算由各煤矿自行与各区燃料站办理结算,月底与各煤矿办理转帐手续,后又改为由各区燃料站办理结算业务。对于成品资金管理,由于产销不统一,多产不多销,有时造成煤炭积压,影响资金周转和正常生产。
三、原煤成本管理
1976年,原煤成本采用成本控制的方法,实行分级分口成本管理责任制。局、矿、井进行3级管理核算,对各业务部门的生产、安全、机电、物资供应、产品销售、财务等项目有关费用指标,做到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归口掌握、落实到人,共同控制掌握成本指标。
从历年原煤成本分析看,地煤成本逐年增加,企业连年亏损的主要原因是:①从1977年以来,职工多次调整工资,至1985年增加工资支出502.2万元,占总成本7165.4万元的7%,工资费用提高25%;1979年11月以来执行副食品价格补贴,全局共补贴449.5万元,占总成本的6.3%。②1980年实行井下班组长津贴,至1985年多支出6.9万元。③矿井井筒逐年延伸,耗资加大,材料、电费价格上涨,多支出222.6万元,占总成本的3.1%。④煤炭销售价格偏低,亏损640万元。⑤企业管理基础工作较差,损失浪费现象严重,劳动组织不够合理,劳动效率低。
四、专用基金管理
1983年前,市地煤局各煤矿提取的专用基金自提自用,使用计划由局批准。1984年,按各直属单位不同情况,有的上缴局财务科,由局集中管理,统一使用。有的自提自用,跃进、新民、老达煤矿上缴的基金按吨煤计算提取。即按吨煤4元提取更新改造基金,按0.8元提吨煤奖,按0.1元提造林基金,按0.5元提安全技措和大修理基金。兴华、鸡兴煤矿的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由矿自提自用,吨煤奖、造林基金、安全技术措施基金上缴局。汽车队、供销处、机电厂的专用基金自提自用。
五、效益
1976—1985年,市地煤局盈利单位总盈利277.6万元,亏损单位总亏损682.3万元,盈亏相抵后,净亏404.7万元。累计上缴利税700.6万元,上缴利润21万元。
1976—1985年市地煤局利润、税金、吨煤补贴一览表
9-5-3
单位:万元
从1978年始,地方煤炭外销统归市燃料公司负责组织、管理之后,实现年年盈利,成为市财政支柱之一。
至1985年,8年累计利润总额2167.9万元。其中,1978年盈利6.3万元,1979年盈利16.5万元,1980年盈利58万元,1981年盈利134.5万元,1982年盈利181.5万元,1983年盈利324.6万元,1984年盈利400.7万元,1985年盈利1045.8万元,1985年上缴市财政9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