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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鸡西发电厂

第一章 管理机构

第一节 鸡西发电厂


  1939年,日本侵略者为加速掠夺鸡西地区的煤炭资源,在满洲电业株式会社主持下,动工兴建鸡宁发电所,1941年12月建成投产。发电所设运行班、机械班、电气班和除尘班,实行两级管理,隶属于满洲电业株式会社东安支店。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溃退前夕,将发电所设备全部破坏。
  1946年11月,鸡宁发电所修复发电。1947年7月,改称鸡西发电厂,隶属鸡西电业局领导,年底有职工99人。1950年,发电厂设锅炉、透平、电气车间。1953年1月,改设燃料、锅炉、汽轮机、电气和修配分场。同年9月,发电厂改属牡丹江电业局领导。1956年3月,鸡西发电厂与牡丹江、佳木斯、龙井、镜泊湖等发电厂共同组成黑龙江省东部电力网,担负鸡西、牡丹江、佳木斯等地、市的生产、国防和民用电能的生产、供电任务。在企业管理上实行三级管理的“职能制”,除厂长、副厂长外,下设的职能机构也有权在主管业务范围内向各分场下达任务、提出要求。
  1958年12月,经鸡西市委批准,鸡西发电厂升格为处级单位,下设财务材料办公室、人事教育办公室、基本建设办公室、技术管理办公室和保卫科。1961年10月,鸡西发电厂由省直企业升格为中直企业。1962年12月,增设热工和化学分场。1966年又增设运行分场,实行厂部、分场、工段和班组四级管理。1971年后,企业管理的组织形式,开始向“直线—职能制”过渡,厂长、副厂长属直线管理人员,具有对下级指挥、命令的权力,对全厂工作负责。而职能科室的管理人员是直线指挥人员的参谋,只能对各分场进行业务指导,不能直接指挥和命令。
  1976年,重新学习大庆企业管理经验,按大庆式企业的6条标准,建立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1978年11月,撤销革委会,恢复发电厂建制。1979年起,企业管理的组织形式开始向现代化管理过渡。1982年10月,围绕提高经济效益这一主题,全面整顿企业。1984年6月30日—7月2日,经省电力工业局和鸡西市企业整顿办公室组成联合检查团对鸡西发电厂企业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颁发合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