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石墨制品
第二节 石墨制品
一、粉状低碳石墨保护渣
1964年,柳毛石墨矿与齐齐哈尔钢厂、鞍山钢铁公司联合研制成功粉状低碳石墨保护渣。齐齐哈尔钢厂经15种浇铸钢锭试验,认为该产品有良好的铺展性,能隔绝空气与钢液的接触,防止二次氧化,保温性能好,减少锭坯缩孔,具有适当的熔点和熔速,生成渣膜,吸收钢液中非金属夹杂物,提高钢坯成材率,改善钢锭表面和内在质量。(以前全国冶金工业生产钢锭及铸钢保护性浇注,用焦油涂模、焦油木框、稻草灰、碳黑、石腊草圈和猪血板等,成本高,保护效果低,劳动条件差)。齐钢使用该保护渣后,碳素钢合格率达99.25%,比用焦油木框的合格品率提高2.7%;合金钢合格率为97.3%,比用焦油木框提高4.5%。钢锭一级品率为88%,比用焦油木框提高13%;二级品率比用焦油木框降低11%,无三级品。鞍山钢铁公司第二炼钢厂,多次使用保护渣,取得相同效果,成本降低。每吨钢锭比用碳黑节省0.5元,节省保温剂0.3元,1年可节约132万元。1964年底,冶金工业部决定在全国推广应用。柳毛石墨矿先后与齐钢、大冶钢厂、上钢一厂、上钢三厂、马鞍山钢铁厂、抚顺钢厂、武汉钢厂、石景山钢铁公司、太原钢厂等签订供货合同。1966年从手工操作转入半机械化、机械化生产。
1979—1981年,保护渣产量达到高峰,但各用户普遍反映影响钢锭质量。为此,抽调干部和技术人员组成4个组,走访全国60多家用户。经与鞍山钢铁研究所等4个单位多次试验,克服硫分过高,使硅、钙、铝组分波动在3%左右,助熔剂停用市萤石矿生产的萤石,改用浙江省金华等地产萤石。新建固定式水玻璃仓库,防止碱度降低。矿石、萤石、水玻璃等分仓储存,分别粉碎。投资30万无,增建配料设备准确计量配料,改造配料后的二次混料磨矿工序。改用链板式干燥机,采用烟道汽二次汽流干燥法,使产品水分控制在1%以下。保护渣包装改用袋装,免除用户二次包装。产品质量得到提高,受到用户好评。但由于保护渣在运输和使用过程中粉尘污染较重,销售量减少,1985年产6766吨,比1979年的18162吨,下降62.7%。
二、颗粒保护渣
1977年,柳毛石墨矿针对粉状低碳石墨保护渣粉尘污染的问题,与首都、鞍山钢铁公司进行蜡板保护渣、块状双石饼等6项试验,均未成功。1979年3月,鞍山钢铁公司技术考察组提供资料及样品,提出试制颗粒保护渣建议。10月,柳毛石墨矿用沥青做粘结剂,试制成功。1982年10月,冶金部钢铁技术司组织首都、鞍山钢铁公司、北京钢铁学院等58个厂、矿、院校的90人鉴定组,进行技术鉴定。鉴定意见是:(1)显著改善铸钢锭现场作业环境,粉尘浓度可降低75%以上,改善了包装运输和拆卸烘烤劳动条件。浇铸钢锭时,基本无烟尘。(2)因经颗粒化处理,消除了贮运中成分分层偏析现象,物理化学性能比较稳定。(3)因经一次焙烧,材料干燥,有碳膜保护,防潮性能好。(4)隔开空气与钢液的接触,防止钢液的二次氧化。(5)比用粉状低碳石墨保护渣的退废率降低4%。鉴定认为该产品研究方面对头,制作工艺可行,使用效果基本成功,建议进一步研究熔融结构、物理化学性能和成型工艺,研制颗粒保护渣系列化产品,以适应不同钢种、不同锭型的要求,改进包装,满足用户需要。但在生产中,因沥青受热后毒性大,又无消烟消毒设施,污染环境。1984年改用糊精粘结剂试验成功,消除污染,再次降低成本。当年生产264吨,由过去每吨亏损2万元变为盈利22.4万元。经鞍山钢铁公司使用,效果良好。钢锭的废品率由0.38%降到0.09%。同年,柳毛石墨矿申请,冶金部批准投资60万元,自筹15万元,改造颗粒保护渣生产线。1985年7月竣工投产。
三、石墨电极、阳极板和坩埚
1972年6月,柳毛石墨矿根据省化工局所属12户烧碱厂急需石墨电极的要求,试制生产直径150毫米的石墨电极,因直径小,无销路而停产。以后又生产石墨坩锅、电极棒、熔炼电极、电解阳极板和粉末冶金炉托板等计划外石墨制品,因质量与部颁标准差距大,1978年10月停产。1980年又研制生产石墨电极、托板。1985年5月,改造石墨制品设备,形成每年生产石墨阳极板能力100吨,符合用户需要,但只能满足全国8家用户需要量5970吨的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