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钢
第四节 钢
一、钢水
钢水是鸡西煤矿机械厂和鸡西矿务局机电厂为生产采煤机械和修理采煤机电设备而生产的中间产品。以废钢铁(30—40%)、铁屑(20—30%)和铸钢件边角料(40%左右)为原料,利用电炉或转炉,经高温冶炼成钢水,再浇铸成各种规格型号的铸钢件,制造和修理各种采煤机械和电机。先后共生产ZG25、ZG35、ZG45、ZG40Cr和ZG35CrMnSi等5种铸造碳素钢。
1950年,鸡西煤矿机械厂为试制300米、500米钻探机和水泵、卷扬机等机械,利用废钢铁、各种铁屑,第一次采用电炉冶炼钢水,然后浇铸成钻探机、水泵和卷扬机的各种铸钢零部件。这是鸡西有史以来第一次采用较先进的炼钢水技术,当年生产钢水170吨。1951年,钢水产量增加到326吨。1952年试制汽力抓岩机后,钢水产量大增,1954年产量破千吨(1170吨)。接着生产联合采煤机、穿孔机、装岩机、装煤机后,钢水产量连续再破千吨,1956年达2157吨。1957年达3419吨,比1950年增长19.1倍。鸡西矿务局机电厂也于1958年利用电炉冶炼钢水,浇铸采煤及电气机械零部件。同年,鸡西煤矿机械厂开始用转炉炼钢水。当年,鸡西煤矿机械厂生产5156吨,矿务局机电厂生产471吨,市机械厂生产57吨。电炉钢水和转炉钢水合格率分别为100%和98.6%。1959年,生产钢水6178吨。1960年后,钢水产量逐年下降。1965年,生产钢水3170吨。1972年后,钢水产量又逐年增长。1978年,生产钢水5373吨。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钢水产量稳步增长,1984年和1985年产量分别为6619吨和6790吨。
至1985年的36年中,全市用废钢铁、铁屑冶炼钢水128739吨,每年平均生产钢水3576吨,全部用于制造和修理采煤机械和机电设备。
二、焊接钢管
焊接钢管是市冶金工业公司钢管厂以薄钢板为原料,裁成板条,经高频压焊而成。广泛应用于液体管路、气体管路、自来水管路、锅炉管路及制作家具。1980年前后,市钢铁工业处于停产或转产状态,市冶金工业公司领导通过多方调查,决定由公司机电大修厂试生产焊接钢管。将公司原职工食堂作为厂房,购置和安装1套年产能力为6000吨、直径为63毫米的高频焊管机组,并于当年达产见效,投产8个月盈利18.7万元。1982年12月15日又建成1条年生产能力为3000吨、直径为11.4厘米的高频焊接钢管生产线。1983年7月1日又建成1条年产4000吨、直径为40毫米的高频焊接钢管生产线。该厂生产直径1.9厘米、3.04厘米、10.2厘米等9种规格的钢管及做家具用的薄壁小型钢管,质量不断提高,直径7.62厘米和10.16厘米钢管,填补黑龙江省的空白,是黑龙江省唯一的生产厂家。1983年,经省实地抽样检查这2种规格钢管的21项指标完全符合部颁标准,并有6项达到国家标准。到1985年底,共生产钢管21975吨。
三、圆钢、方钢
普通圆钢和普通方钢均为市冶金工业公司轧钢厂生产的产品。以废钢铁为原料,加入少量的辅助材料,用电炉高温(1200℃左右)冶炼,浇铸成钢锭后,再用小型轧机轧制成圆钢或方钢。
轧钢厂始建于1970年。1971年,开始生产工业和民用弹簧,1974年开始轧制汽车弓和板簧,1975年购置1套230小型轧机后,开始生产圆钢。1978年划归市冶金工业局,并改名为鸡西市钢厂。1979年转为全民所有制企业。1980年生产圆钢319吨。1981年后,因市场需要量少,产量不稳。至1985年共生产圆钢、方钢8846吨,每年平均生产1474吨,1982—1985年累计盈利10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