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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第十四编 轻工、纺织、化学工业

概述


  鸡西地区轻工、纺织和化学工业基础较差,发展速度也相对缓慢。沦陷时期,鸡宁县只有为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手工业,规模小,行业很少。“九·三”抗战胜利后,全县家庭手工业有较大的发展,方便了生产和人民的生活。
  1946年,鸡宁县政府成立后,重视发展轻工业,全县锦旗、针织、编织、制镜等新行业陆续出现,皮鞋厂、被服厂、制米厂、食品厂相继建成投产。1949年底,全县个体手工业发展到328户,从业人员559人,总产值94.8万元。轻工企业发展到7户,从业人员283人,总产值259万元。
  新中国成立后,经过国民经济3年恢复和对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二轻、轻工工业行业增加,规模扩大。同时出现规模很小的纺织工业(县针织社,从业人员6人)、化学工业。1956年底,全市组建手工业合作社(组)37个。其中,铁木行业开始用电力生产,以鼓风机、夹板锤、电锯等代替笨重的手工作业。轻工业建立木器厂、印刷厂、糕点糖果厂、酱菜厂、白酒厂、食品厂、肉食厂等17家。全市二轻工业、轻工工业职工3359人,总产值1689.7万元。
  1958年,在“大跃进”形势下,原组建起来的手工业合作社(组)实行所有制升级过渡,全市合作社(组)5个、车间1个升级为全民所有制企业,小集体社(组)5个升级为大集体合作工厂。1960年,全民大办“小土群”工业,全市出现上万家小型工厂和作坊。1961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城乡手工业者若干政策问题的暂行规定》(试行草案),调整社街工业,保留有发展前途的厂、社。轻工业、纺织工业企业组织“一条龙”专业化协作生产,部分企业打破部门之间和不同所有制之间的界限,按产品分工协作、工艺专业化要求,组织起来,发展生产,增加品种,提高质量,更好地为煤炭生产和人民生活服务。1965年,全市二轻工业企业74户、职工5672人,工业总产值884.6万元。轻工业企业99户,职工2529人,工业总产值2564万元。纺织工业也有一定的发展,市丝绸厂开始生产柞蚕丝和柞蚕耐酸绸。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市工业企业经过两上、两下的大波动,二轻工业、轻工业、纺织工业企业减少,亏损增加。1970年后,工业企业又有所发展。1978年后,全市工业企业机构逐步健全,企业有较大的发展,二轻工业企业发展到140户,轻工业企业8户,纺织工业企业4户,化学工业企业4户。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政府从全市的实际出发,调整生产布局和产品结构,引进新技术、新设备。全市二轻、轻工、纺织和化学工业均有较大的发展。1985年,全市二轻工业企业33户(10个行业),职工4434人(全民职工1087人),工业总产值2771.9万元,占全市地方工业总产值的10.9%,实现利税236.2万元,占地方工业利税总额的17.2%。轻工业企业180户,职工19516人,工业总产值21263万元,占全市地方工业总产值的22.2%。化学工业企业27户,职工2561人,工业总产值3417万元,占全市地方工业总产值的13.4%。纺织工业企业6户,职工2558人,工业总产值1301.2万元,占全市地方工业总产值的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