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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公路运输

第六节 公路运输


  1912年以前,鸡西地区运输靠人挑和畜力车、爬犁拉运。1928年,梨树镇裕华汽车公司经营2辆汽车,开始长途货运,兼营客运。1941年鸡宁县设置后,营业性长途运输的客货汽车逐渐增多。1945年日本侵略者投降前,把大部汽车烧毁、破坏,使公路运输陷入瘫痪。
  1950年,鸡西县成立运输站,汽车运输业出现国营运输成分,但仍以城镇、乡村、企业及私营运输业者的车辆为主,从事城乡公路运输。1956年,全县个体运输业者组织起来,成立集体运输合作社,各区成立人力、畜力车运输合作社。虽然国营汽车运输有较大发展,人力、畜力车运输仍占有很大比重。1958年11月,成立鸡西市交通运输局,公路运输客车30辆、货车213辆、特种车6辆,人力、畜力车逐步退到次要地位。1971年,成立鸡西市运输公司。1973年11月,成立鸡西市第二运输公司。全市从事公路运输的货车589辆、客车160辆、特种车45辆、三轮汽车42辆、机踏车49辆、拖拉机211辆。人力、畜力车逐步被淘汰。1980年后,贯彻国营、集体、个体一起上的方针,企事业单位自备车辆增多,街道、乡镇汽车运输队和个体运输专业户车辆增加,均参加营业性运输。1985年,全市有各种车辆13347辆,其中市交通部门有专业运输机动车350辆,职工3758人。
  一、客运
  1928年,梨树镇裕华汽车公司经营运送粮食、杂货的同时,兼营客运业务。1950年,鸡西县成立运输站,县企业公司铁工厂、平阳镇供销社各有1辆客车(60个座位),开展汽车客运,营运线路仅有鸡西—平阳镇1条32公里。1957年11月8日成立国营汽车队,有客车3辆,计110个座位。1958年,鸡西市国营汽车队有客车6辆,计200个座位,营运线路相继开辟鸡西—平阳镇、鸡西—城子河、鸡西—滴道、鸡西—恒山4条,营运里程74公里。由于客流量增加,市交通局直属汽车队采取“以货代客”方式,又增开鸡西—大通沟、鸡西—梨树镇2条营运线路,营运里程134公里。1979年后,鸡西市运输公司淘汰五六十年代的日产、和平号660、661、662型客车,购进龙江、黄海牌和波兰、南斯拉夫生产的大型豪华客车。
  1985年6月,市第二运输公司开辟长途客运业务,6辆大客车运行在鸡西—鸡东、鸡西—平岗、鸡西—磷矿4条线路上,营运里程128公里。全市有客车1030辆。其中,小型车658辆,大型车372辆。运输公司的高级空调、宽座、中级和普通软座大中型客车51辆,客运线路22条,营运总里程2416公里。通往哈尔滨、七台河、牡丹江、佳木斯4个市和鸡东、密山、八面通(穆棱县)、勃利等7个县。日客运量3500人(次),周转量75900人公里。鸡西市成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以东旅客运输集散中心,方便差旅往返,减轻铁路运输压力。
  二、货运
  1928年,梨树镇裕华汽车公司购进日本生产的货运汽车2辆,从事货物运输。1934年,梨树镇有个体营业者7人,汽车12辆。1936年,梨树镇汽车增加到35辆,运行在梨树镇一密山、梨树镇一勃利线路上,从事粮食、日杂商品的运输。1941年,鸡宁县设置后,一日本人经营2辆汽车从事客货运输,往返于鸡宁、勃利、密山、穆棱、林口之间。1945年鸡宁县解放前,日本侵略者将大部份汽车烧毁和破坏。1946—1949年,鸡宁县公路长途运输陷入瘫痪状态。
  1950年,鸡西县公路交通部门,先后组织城乡、企业和私营运输业者的骡、马(牛)车2092辆、汽车5辆办起运输站,由主管部门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统一结算,从事城乡公路运输。1953年,将地方企事业单位自养的30辆胶轮车交公路运输部门管理。至此,鸡西县出现国营专业运输车辆。1956年,公路交通部门将城镇个体运输业者组织起来,成立集体运输合作社,下设鸡冠、城子河、恒山、滴道(2个)运输合作社。1960年成立鸡西市运输联社,各区成立运输社。5个运输社有畜力车633辆,人员716人,担负着全市主要物资的运输任务。
  1957年11月,鸡西市成立国营汽车队,省交通厅从密山、绥化、肇东、牡丹江等县市运输部门调给鸡西市汽车队50辆汽车,成为全市公路货物运输的主力。1962年,成立牡丹江运输公司鸡西分公司,鸡西国营汽车队保有货车52辆。汽车队职工对车辆进行更新、改造,车辆完好率达85.2%。为提高运输效率,千方百计增加挂车,采取歇人不歇车,开展2班作业的办法,扭转了亏损局面。1966年后,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破坏,规章 制度被废除,管理人员靠边站,车况日下,燃料消耗逐年增加。至1973年,国营汽车货运7年累计亏损116.8万元。
  1973年11月,成立市第二运输公司,下辖12个运输社和1个修配厂。各运输社、厂独立核算、自负盈亏。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鸡西市运输公司建立健全了规章 制度,加强了企业管理和对职工的技术、业务培训。公司以提高车辆完好率为中心,开展2班作业,拖带挂车,里程利用率达63.5%,货运周转量明显提高,达到14042吨公里,当年盈利3万元。
  1979年后,鸡西市运输公司为满足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物资运输的需要,处理了一些旧车,购进了一批新车。1985年,全市有货车5042辆。其中,大型车4629辆,小型车413辆。其中市运输公司拥有载货挂汽车56辆,总吨位494吨,货运周转量6430吨公里。市第二运输公司,拥有载货汽车177辆,总吨位578吨,货运量16866吨公里。
  三、支农运输
  1958年始,市交通运输部门对农业物资实行优先受理、承运、派车,做到不受生产计划、时间、数量、货物品种等条件限制。1964年冬—1965年春,为支援全市农村用木材,市运输公司派出20辆汽车,到穆棱县代马沟、下城子两地运木材,3个月完成4200立方米的运输任务。1966年后,对所承运的排灌、农机具、农药、种子等物资,执行降低运价10%的优惠政策。当年,市运输公司派5辆汽车到甘南抢运土豆。翌年,组织100辆社会车辆,到富锦县向阳川公社粮库抢运战备粮40天。组织70辆汽车到饶河县小青河853农场运送粮食1个月,运送粮食1.5万吨。在西南“三线”建设中,市运输公司派王玉良等4人参加物资运输。1978年,全市组织200人、100辆(市交通系统30辆)汽车,历时1个多月,支援桦南县人民抗旱救灾。1979年,又组织300人、150辆汽车去桦川县支援抗旱救灾1个半月。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交通运输部门在支农运输中,除了承运煤炭、水泥、砖瓦、木材等物资外,还多次派出司机、修理工、干部深入到生产队,帮助修理农机具、补修轮胎。他们不辞辛苦,连续作战,每次都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