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机构 队伍第一节 机构 1941年9月,伪鸡宁县公署在开拓科内设农林股。1946年3月,鸡宁县政府在建设科内设农林股,管理农、林业生产。1948年5月,鸡宁县政府下设农业科,具体指导农业、林业、畜牧业、水利、土地等政策落实及技术推广工作。
1951年5月,水利业务从农业科分出,成立水利科。9月,林业业务又从农业科分出,成立林业科。1954年11月,成立中共鸡西县委农村工作部,姜裕任部长。1956年11月,县农业科改为县农业局。
1957年3月,原县农业局改建为鸡西市农林水利局。内设林业总站、畜牧总站和水利、农机等科室。1959年8—11月,畜牧总站和林业总站从市农林水利局划出,组建鸡西市牧副渔业局(含畜牧局)、林业局。12月,根据农业机械化事业发展的需要,在农机科的基础上,组建市农业机械管理局。到1959年末,全市共有农业、林业、畜牧、农机等4个职能局、一个农村工作部。1961年12月精简机构,撤销市林业局,在市农业局内设林业总站。1962年,市畜牧局撤销,并入市农业局恢复畜牧总站。
1962年6月,为加强城市郊区农业工作的领导,设置市人民委员会郊区办事处(市委农村工作部并入郊区办事处)。其主要职能是,统辖郊区农村人民公社、全市农业各局及农副产品供销局(市供销合作社)。市农业局、农机局对省仍单独存在,对市合为郊区办事处。除保留农业局原有科室,强化计统科职能机构外,郊区办事处新增设公安分局、人事监察科、国营农场管理科。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郊区办事处机构被冲击、夺权,有110名处、科级干部、技术人员下放到郊区“五七干校”(今市城子河良种示范农场)劳动。
1968年9月,成立鸡西市郊区革命委员会,履行原郊区办事处职能。1970年5月,郊区革委被撤销,设立市农牧局。1971年10月3日,农电科从市农牧局划出并入鸡西供电局。1972年3—7月,先后恢复市农业机械局、市林业局。1973年7月,水利科从农牧局分出,成立市水利局。根据省委龙发〔1973〕115 文件精神,成立市革委农林办公室、市委农林政治部,两块牌子,一套班子。10月,鸡西气象站划归市农牧局领导。同年,成立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农牧局。1977年3月,为促进农村社队企业的发展,成立鸡西市社队企业管理局。1978年4月,撤销市农牧局,分别成立市畜牧局、农业局。11月,撤销市委农林政治部,成立市委农村工作部,与市革委农林办公室合署办公,内设生产、调研、秘书、政工科。同年,市委确定市水产公司、市种子公司为处级单位。1978年末,全市有农林办、农业、林业、水利、农机、社企、畜牧、农电等计10个职能局(含公司)。1982年7月,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升格为处级单位。1984年2月,市农业局改为市农牧渔业局。3月,撤销市农林办公室,成立市农业委员会。5月,在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基础上,成立市土地利用管理局。恒山、滴道、鸡冠、城子河、梨树、麻山等区政府内设农业、水利、农机、乡企、土地等科(局);长青、红星、柳毛等10个乡政府内设水利、农机、农电、农技等站(所)。全市从上到下基本形成对农、林、牧、副、渔各业服务网络。
机构及负责人表
①为群众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