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土地第一节 机构 队伍 1941年前,鸡西地区土地归伪密山县公署开拓科管理。1941年9月,伪鸡宁县公署设开拓科土地股,辖鸡宁、恒山、滴道、平阳镇、哈达岗、哈达河、劝农、新平、曲河9个村。村公所设农林股,管理农、林业生产和土地。1946年5月,鸡宁县政府设农林科,内设农林、土地等4个股。1949年7月,鸡宁县改称鸡西县,县农业科设土地股,管理人员1人。1957年3月,原县农业科改为市农林水利局,内设农政科,土地管理人员2人。1973年,市革委成立鸡西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市农牧局农政科改为鸡西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土地管理人员增至3人。同时在6个区、2个公社成立土地管理委员会,均设1名土地管理员,全市土地管理人员11人。1982年7月,市土地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升格为处级单位,内设土地规划、管理、资源、农业区划、秘书等5个办(组)。1983年12月,撤销市土地办公室,设立鸡西市土地利用管理局。1984年,内设秘书科、土地管理科、资源科(后改地籍科)、区域规划办公室(后改国土办归市计委)、土地开发公司。担负宣传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规、条例、规划,依据国策审批划拨城乡等建设用地,调解、处理土地纠纷,制止与查处浪费土地、破坏土地资源的违纪行为,编制利用土地总体规划,加强地籍管理,搞好土地统计、登记、年报,总结推广经验,收缴土地管理费等职能。10月,市土地利用管理局增设土地勘测队、造田复垦队、土壤化验室。各区在土地管理委员会下设土地办公室。恒山区政府成立土地管理科。红星、西郊、民主、红旗、麻山等10个乡,在乡土地管理委员会下设土地管理所。全市专职土地管理人员24人。各乡所属的133个村民委员会设兼职土地管理员133人。全市市、区、乡、村形成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土地管理网。1985年,全市土地管理人员197人。在63名专职土地管理人员中,处级干部4人,科级干部16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7人,中专8人,高中25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者3人,助理级职称者4人,技术员6人,占专职土地管理人员的20.6%。
机构及负责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