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蚕种场 鸡西市柞蚕育种场,位于鸡冠区西南大乌拉草沟,距市中心10公里。1969年冬,市供销合作社以1.8万元购买市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土坯瓦房6栋,接收土地6公顷,作为蚕业试验站址,编制30人。1970年初,建设场房900平方米,柞蚕场120公顷,放养柞蚕8把,购进试验台、标本瓶等设备,固定资产原值3.6万元。12月,蚕业试验站改为柞蚕育种场(简称蚕种场)。
1971年,放养柞蚕10把。1973年,市供销合作社拨款2.5万元,建筑职工住宅270平方米、制种室300平方米、半地下式种窖(库)150平方米。1974年,有上山下乡知识青年80人,耕地面积扩大到30公顷。1975年,蚕种场分蚕业组30人(季节工),农业组7人,畜禽组7人,后勤组7人,知识青年农场80人。放养柞蚕10把,养禽300只,养羊140只,种植粮食作物30公顷。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干扰,蚕种生产试验中断。10多年间,全市养蚕一直靠外地引进蚕种,造成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
1976年春,购置显微镜3架、发蛾柜2个,落实放养16把柞蚕种计划。其中,单母2把,双母5把,原种9把。获得蚕种35万粒的好收成,结束了鸡西市蚕业生产依靠外地引进蚕种的历史。1977年4月,蚕种场财务帐户单设,上山下乡知识青年返城72人。
1978年,市蚕种场划分南、北队管理。1979年,扩建蚕种窖(库)150平方米,增加种茧贮量70万粒。1981年4月,黑龙江省国营蚕种场场长会议在市蚕种场召开,市蚕种场技术员董秀峰介绍了《提高蚕种质量》的经验。1982年,蚕种场放养蚕种48把,生产种蚕138.3万粒,比1981年增长26.8%。1983年,全市郊区放养柞蚕483把,由于蚕种茧质量好,使总产达7100担,单产14.7担(735公斤),第一次“跨长江”(500公斤)。市财政局、市供销合作社投资3万元,扩建制种室200平方米,购置上海—50型拖拉机1辆。1984年12月,市蚕种场从市供销合作社划出归属市纺织公司。
1985年,市蚕种场面积增加到358公顷,放养柞蚕种45把,生产种茧205.2万粒,除满足鸡西市郊区养蚕用种茧120万粒外,支援林口、密山等县和辽宁、吉林省85万粒。年末,全场职工20人,其中干部5人(技师1人)。房屋、库计3200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27万元,社会效益80万元。鸡西市蚕种场放养柞蚕把数、蚕种茧单产、经济效益创全省同行业3个第一流。
1976—1985年鸡西市蚕种场蚕种生产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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