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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第二十编 农业

概述


  鸡西地区森林资源十分丰富,各种阔叶林、针叶林、经济林相间。东北虎、黑熊、豹、马鹿、梅花鹿、雉鸡、野鸭等鸟兽类动物百余种,还有丰富的药用植物、山野菜、食用菌等林产品,民间有“棒打獐子瓢舀鱼,野鸡飞到饭锅里”的说法。30—40年代,由于日本侵略者的掠夺,鸡西地区丰富的森林资源受到野蛮破坏。到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时,鸡西地区的大好森林资源已荡然无存,呈现在人们面前的是残破的林相、火烧迹地和大面积的荒山秃岭。
  1949年,鸡西县委、县政府领导全县人民封山育林,植树造林。当年全县植树26万株,全县各级林业机构逐步建立。1952年,矿务局建滴道苗圃。1959年4月—1962年10月,市林业局先后建前进、胜利、大同林场。抚育、改造天然次生林,营造人工林,森林覆盖率达81.9%。过去残破的林相得到恢复,火烧迹地重新萌生次生林,大面积的宜林荒山重新披上绿装。1960年,由于国民经济遇到暂时困难,为解决粮食不足的问题,一些单位毁林开荒,进山建副业场,学校进山开垦校田地,部分森林资源遭到乱砍滥伐,森林火灾时有发生,森林覆盖率逐年下降。在“以抚为主,抚造并举,抚用结合”、“社造社有,队造队有”的方针指导下,1963年,鸡西市在9个人民公社建林场,在山区和半山区的生产大队及生产小队设立64个林业工作站,加强林政、护林防火和森林资源的管理。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林政管理、资源管理、森林保护、林业生产都出现混乱局面。重采轻造,重伐轻管,乱砍滥伐,加之一些单位进山建青年点,森林资源再度遭到严重破坏,被占林地面积达4万公顷。仅1976—1978年,发生森林火灾火警114起,受灾面积3025公顷。
  1979年后,各级林业机构迅速建立和完善,林业政策得以落实,森林抚育、改造、采种、育苗走上正规,乱砍滥伐森林资源的现象得以禁止,森林病虫害防治提到了议事日程,火灾火警得到有效控制,造林绿化有长足发展,林业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开发和利用。
  1985年,全市林业用地面积14.2万公顷。其中,天然次生林面积5.42万公顷,已成林人工林面积6.14万公顷,经济林面积6121.8公顷,森林覆盖率为37%。活立木蓄积量252.34万立方米,每年可为煤矿生产提供坑木和民需用材3万立方米。森林采伐、运输机械化,产、供、销一体化。有自育种子林82公顷,苗圃16个,林场、造林站22个,自采种、自育苗、自造林体系初步形成。城镇、乡村、道路、四旁绿化形成了针阔相间、长青落叶并济的新格局。国营、集体、个人、林业专业户造林,全民义务植树,爱林、护林的新形势正在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