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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资源管理

第二节 资源管理


  1924年,沙俄资本家谢结斯建穆棱煤矿公司和穆棱铁路(下城子—梨树镇),铁路线周围森林基本被伐光。1933年,日本侵略者占领鸡西地区后,对森林资源进行掠夺式采伐,采优弃劣,采近弃远,只采不造。专门挑选经济价值高、材质好的珍贵树种采伐,保留下来的都是经济价值低、材质差、树干弯曲的病腐木。采伐高大林木破成大方运往日本,小的截成原木供煤矿使用。到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时,鸡宁县境内森林变成残林灌丛、火烧迹地和大面积的荒山秃岭。
  1947年,东北行政委员会宣布森林归国有。1949年,鸡西县开始封山育林,植树绿化。1950年5月,政务院拟订全国第一个林业年度计划纲要。鸡西县各区、村普遍签订护林公约,有计划地造林。至1961年,鸡西市社、队和矿务局各造林站营造人工林1642.7公顷。1962年,市人委认真贯彻“植树造林,绿化祖国”,“公社和大队要积极兴办林场和苗圃,林地和草地,社造社有,队造队有”的方针,积极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植树造林,绿化四旁,封山育林,兴办林场。1963年,在9个人民公社建立9个新型林场的同时,在山区和半山区的生产大队、小队设林业工作站64个,加强资源管理。与各村农民普遍签订护林防火公约。严禁乱砍滥伐,破坏资源的行为。在国有林中划拨给乡、村部分林地,解决农村用材和发展果树生产,营造防护林,发展林业生产。天然林和人工林的采伐由市林业局统一按国家有关规定审批,否则按乱砍滥伐论处。到1963年,鸡西市有计划抚育、改造人工林、间伐林木13.5万立方米。其中,矿务局林业处采伐坑原木13.32万立方米。到1966年,共抚育改造林地11802公顷。其中,改造1661公顷,占14%。“文化大革命”期间,由于受“左”的思想影响,资源管理混乱,只抓收入,单纯取材,把抚育过的天然林又重新改造,乱砍滥伐,造成荒山秃岭3万公顷,水土流失严重。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到林区建副业场,开发校田68处,占林地面积4万公顷。
  1979年,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林业资源管理,保护林业资源,制止乱砍滥伐、毁林开荒,大搞植树造林。1980年,市林业局副局长邓恩山主持研究编制《鸡西市林业区划》,1982年末定稿,为确定合理的林业结构,发挥以森林为主体的生态平衡作用,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指导林业生产提供了科学依据。
  1981年10月,市人大常委会视察林业后,责成市公、检、法等部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的坏人,有效地制止了乱砍滥伐案件的发生。
  1983年,全市出现林业专业户262户,承包林地面积2.4万公顷,打破了资源由国家统一管理的格局,并对有林单位和个人核发林权证。对林木资源的采伐、间伐由市林业局统一审批,发放采伐证,否则视为乱砍滥伐,依法惩处。
  市林业局和平林场有天然兴凯赤松92公顷。天然兴凯赤松材质好,易加工,适于建筑和家具用材。对土壤条件要求低,大都生长在25度以上的陡坡上。年生长高度平均在30—70厘米。活立木蓄积量达3000立方米,1968年,被黑龙江省列为保护树种。
  1985年,鸡西市有林面积78529.2公顷,林木资源蓄积量227.1万立方米。

  1969—1985年鸡西市部分年份森林资源变化对比表
  20-2-1
                      单位:公顷



  1985年鸡西市人工林活立木蓄积量表
  20-2-2
                      单位:公顷、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