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多种经营
第三节 多种经营
一、木炭生产
早在清朝末年,鸡西地区就有少数农民冬季入山,就地取材烧制木炭,供给商户、富户及官府用。1949年后,无证进山烧木炭被政府禁止。1960年,市林业局委派专人到外地学习木炭烧制技术。1963年,在胜利林场试烧木炭成功,当年烧制木炭50吨,售给平山林药厂,获利润2000元。1964年,扩展到前进、大同两个林场,木炭年产量提高到90吨。1971年,麻山、和平、柳毛林场和兰岭苗圃也开始烧木炭。1972年,木炭产量达3010吨,烧制方法由1965年前的土窑改为锅底窑,每窑烧木炭300—350公斤。主要用户有哈尔滨电线厂、平山林药厂、哈尔滨市木炭站、丹东市土产公司、辽阳市电化厂、抚顺铝厂、辽宁省丝绸厂等单位。木炭质量较好,很受用户欢迎。木炭材质主要是霸王树、看山猴和枝丫树头及不成材的硬杂木。1963—1985年,共烧制木炭2.8万吨,总产值650万元。
二、木材加工
1958年,矿务局桦木林场建立锯材车间。初期只有1台40千瓦柴油机带动1台圆盘锯,加工方法笨重,先是用手工大锯剖开原木,然后用圆盘锯加工成板材、方材。当年为矿务局提供200立方米自用材。1970年,市林业局在前进、胜利、大同林场建立木材加工车间,年加工能力300立方米左右,主要生产小规格板方材,自产自用。1978年,将3个木材加工车间改为木材加工厂。产品主要是板材、方材和包装板等。至1985年,共加工成材4300立方米。
三、细木工板
1981年,矿务局桦木林场筹建细木加工车间,1982年试车生产,1983年1月正式投产。当年生产细木工板630立方米,胶合板130立方米,空心门3942扇。由于就地取材,产品自用,生产比较稳定。
四、木器家具
1970年春,市林业局建小木器加工厂,厂房300平方米,职工40人。机械设备有镐把机、锹把机、线轴机、木旋机、打眼机、截锯等30台(件)。产品有镐把、线轴等。由于运输距离远,产品成本高,销售不畅,企业亏损。1973年,将加工厂的设备配给前进、胜利、大同林场的木材加工车间,加工锹、镐把和学生桌椅、民用沙发等。由于就地取材,提高产品质量,打开销路,年盈利3万元。1979年,矿务局林业处组建青年木器厂。1981年,安装了电动单刨、压刨、打眼机、液压机等设备。产品以家具为主,并生产部分锹、镐把,门窗和学生桌椅,煤矿专用顶帽等。1985年,市林业系统生产锹、镐把3.2万根、学生桌椅60套、民用家具200件、顶帽2500个,总产值7.5万元。
五、其它经营项目
1979年,市林业局各林场开始人工培植黑木耳,当年养木耳段5000段,收获黑木耳200公斤,金额5000元。1982年,林业局各林场和50名木耳段承包户共养木耳段20万段,产黑木耳5000公斤,金额10万元。
1973年起,市林业局开办林业煤矿。1977年,省林业厅投资120万元,在恒山区老达沟建设1对年产5万吨生产能力的矿井。到1985年,生产煤炭40万吨,总产值12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