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第二十一编 商品流通
概述
鸡西地区的商业是随着煤田的开发而发展起来的。1916年蜜西煤矿建矿,1924年穆棱煤矿路矿事务所建立。随之,这2座煤矿的所在地黄泥河子、梨树沟出现小集市。1925年3月,下城子到梨树沟的穆棱铁路通车后,梨树沟人口增多,中外商贾渐聚,平阳镇、黄泥河子、梨树镇逐步形成今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区的3个重要商品集散地。
1933年,日本侵略者侵占鸡西地区后,先后开办滴道、恒山、城子河炭矿,兴建林(口)密(山)、城(下城子)鸡(西)铁路,鸡西、恒山、滴道、城子河、梨树镇商业兴旺起来。鸡西市场成为日、俄商人争夺的对象。日本资本家垄断了鸡西市场。特别是1941年12月8日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侵略者推行经济统制政策,控制商品流通,民族商业纷纷倒闭。
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从鸡宁县溃退后,中共鸡宁县地方组织积极恢复和扶持私营商业。1947年8月,鸡宁县贸易局成立,县政府在指导扶持私营商业的同时,在城矿开办职工消费合作社,在农村建立供销合作社,在全县着手建立国营商业体系。国营商业通过商品购销活动的不断扩大,有计划地吞吐物资,平抑市场物价,保证人民生活必需品的供应。至1949年,全县有国营商业19家,消费合作社7家,私营商业1380家。
新中国成立后,国营商业和供销合作社商业迅速发展,较好地完成发展生产,保障供给、货币回笼、稳定市场物价的任务,成为商品流通的主渠道。1952年,全县国营商业商品销售额1905万元,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57.2%,比1949年增加1.85倍。
从1953年起,鸡西县根据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对商业体制进行调整,对商品购销采取一些重要措施。同年11月,国家对粮食、食油实行统购统销。1954年9月,棉花实行统购,棉布实行凭票供应。1955年,生猪实行派养派购,由食品公司统一经营。同时,对私营商业实行一面安排一面改造的方针,引导其走合作化道路。1956年,全县对资本主义商业社会主义改造任务基本完成,私营商户进入公私合营商店,小商小贩进入合作商店。1957年末,全市有国营和集体商业经营单位147家。在改造私营商业的过程中,由于步子迈得太大,工作过粗,简单化,挫伤了私营工商业者的积极性,影响了私营企业的发展,给群众生活造成不便。
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商品流通领域受“左”的错误影响,急于将集体所有制商业向国营商业过渡,市供销合作社与市商业局合并,基层供销社也由集体所有制转为全民所有制,合作小组的个体商贩进入国营商店。国营商业成为商品流通的唯一渠道。市商业局从一城多镇的煤矿城市,居民购买力强的实际出发,在百里矿区建立商业零售网点,为煤矿职工和城镇居民服务。但营业时间缩短,官商作风严重,渠道单一,流通环节增多。
1960年,受自然灾害影响,全市商品库存不足,货源偏紧,供需矛盾突出,尤其是农副产品经常脱销。市商业部门贯彻执行国家一系列奖售、派购政策,鼓励农民交售农副产品。1961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相对减少猪禽派养派购任务,提高猪、禽、蛋收购价格,恢复集贸市场。同时对糖果、糕点、卷烟、茶叶等部分紧俏商品实行高价销售,基本解决供需矛盾。1963年,商品货源好转,有些凭票商品敞开销售,高价商品价格逐步下调,集市贸易价格回落。到1965年,一般日用工业品供应充足,高价商品恢复平价,控制供应商品品种减少,农贸市场价格逐渐接近国家牌价,物价稳定,市场繁荣。
“文化大革命”期间,市商业系统受到冲击,多年形成的管理制度被破坏,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乱,服务质量下降,集贸市场关闭,商品流通渠道狭窄,可供商品数量不足,质量不高,品种单调,买东西排队现象日趋增多,批条子、走后门等官商作风盛行。
1979年,市商业部门贯彻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全市集贸市场、个体商业迅速发展,商品流通渠道出现多家竞争局面,打破了国营商业垄断市场的旧格局。1980年,全市已有个体商店517家,集贸市场全年成交额5478万元。面对新的市场形势,国营商业试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对经营不善的中小型零售商店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允许企业选择灵活多样的经营方式,改革内部分配政策,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商业企业的活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1985年,市场繁荣,商品丰富,竞争激烈。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53663.6万元,其中,国营、集体、个体商业年销售额40736万元,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75.91%;饮食服务业年销售额2933万元,占5.47%;农贸市场、综合贸易市场年成交额4987.5万元,占9.31%;工业品年零售额4624万元,占8.61%;其它383.1万元,占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