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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废旧物资回收

第四节 废旧物资回收


  一、收购
  1945年前,鸡宁县废旧物资由少数走街串巷货郎,用日常生活用品如花线、食盐、香油、色纸等换购,然后加工转卖。
  1946年,鸡宁县城镇职工消费合作社和农村供销合作社开始兼营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当年废旧物资收购额3100万元(东北流通券,下同),1949年4100万元。
  1950年,市供销合作社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废旧物资回收。1953年,鸡西县土产废品采购供应站成立,职工20人,经营土特产品和废旧物资收购。当年收购的主要品种有废钢铁、铅、铜、废布、玻璃瓶、旧棉絮等。1959年后,陆续增加杂骨、橡胶、废纸、碎玻璃、铁丝等品种。1972年后,因工农业生产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丢弃废旧物资品种、数量增加,市供销合作社对废旧物资回收品种增加各种废塑料用品、合金、农膜、纸壳、编织袋、钢屑等,年收购额120—130万元。由于鸡西市地处矿山,城乡结合,收购重点由农村逐渐转移到人口集中的城镇和煤矿,购销额逐年上升。1985年达420万元。收购品种增加到15大类91个品种,主要有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破布、棉制品、纸类、轮胎、玻璃及玻璃制品、塑料、橡胶等。同时,经营三级批发和其它商品,如棉纱、轮胎、麻袋、包装纸、有色金属、半成材、钢筋等。市废旧物资回收公司自力更生,因陋就简,建起8栋砖瓦结构库房1450平方米,自建营业室1178平方米,解决商品露天堆放问题。年底,市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有国营废旧物资收购点8个,居民代购点77个,废品采购点10个,农村供销部46个,兼营废品收购的代购代销店55个,废旧物资回收从业人员750人。
  二、挑选加工
  1953年,鸡西县供销社对收购的废旧物资做到“不挑选不出院,不加工不上站”。1956年,土特废品采购站收购大量铜屑和铜灰。职工自己动手,创造了“槽式自动洗铜法”,把废铜提纯,铸成铜锭120吨,总值40多万元,盈利35万元。1958年,市土特废品采购供应站利用铁屑、碎铁炼铸成铁锭。一年半时间铸铁锭6450吨,总值120多万元,盈利60万元。由于大量废布、废纸、废棉、废胶底或装麻袋或散装火车外运,体积大浪费车皮,增加运杂费。当年,全站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活动,研制成功木制打包机,把废布、废纸、废棉花等轻抛物资打包、打捆压缩体积,提高火车皮装载量3倍。于1964年,又制成铁制打包机,方便了废品运输。
  1970年,站内职工利用废钢中的零件安装半自动化炼铁炉1座,炼铸铁锭,提取报废机件中的各种合金。冶炼出白银475两,提取合金402公斤。自制半自动化压块机1台,把废钢铁中的轻抛料、铁屑等压制成块,方便运输和冶炼。1972年,自制选布机、接线机、切帮机各1台,打包机13台。利用这些机械把废旧物资按照质量、性能、规格分门别类加工整理为半成品、成品,以不同价格出售,加工费每年盈利3万多元。
  1976年,市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建成缝纫车间,年缝补大块布1万公斤,缝补旧麻袋4000条,提高了废旧物资的利用率。1980年成立加工厂,购进车床等设备,挑选加工废钢铁、焊制矿车车斗、对外承揽各种铆、焊加工业务。
  1985年,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成立工业科,负责废旧物资挑选加工。
  三、销售
  1953年,基层社和代购代销店把收购的废旧物资集中在县土特废品采购供应站,经挑选加工、打包上垛,由国家统一调拨。1960年后,回收的钢铁、金属、布、橡胶等几个品种归国家统一调拨,其它如纸、杂骨、玻璃瓶、玻璃渣、塑料、纸壳、旧棉絮等废旧物资由采购供应站自行销售。1984年后,实行放开搞活政策,铜、铅、锌等少数品种仍由国家统一调拨,其它品种(包括钢材)全部放开。废旧物资回收公司、各基层社均可直接收购,自行销售,减少中间环节。放开后,废旧物资销售有3种形式:一是由国家调拨少数品种;二是把废旧物资直接销售给用户;三是利用废旧物资和厂家协商,兑换成实物销售。
  四、主要品种
  废钢铁 从1946年开始,废钢铁一直是废旧物资回收的主要品种。鸡西市工矿企业多,农业机械化程度逐年提高,废钢铁来源比较丰富。但收购量受各时期政治经济形势影响较大,1957—1960年,每年平均收购2803.5吨。1958年,收购4508吨。1961—1963年,收购量大幅度下降,3年收购2441吨,每年平均813.7吨。1964—1985年,收购量稳中有升。1984年为11082.35吨。
  杂铜 1957—1965年,杂铜收购量波动不大。1958年,收购量113.6吨。1966—1973年,杂铜年收购量急骤下降,1968年降至18.3吨。1974—1985年,对废钢铁、杂铜、废铅、废铝收购和销售实行岗位责任制,设厂矿联络点,专人抓、专人管,杂铜收购量逐渐回升,1985年收购量达到8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