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金属材料
第八章 物资
第一节 金属材料
1960年,市物资局成立初期,经营的金属材料由于国家计划内分配的数量不足,品种不全,规格不对路,全市生产建设所需各种金属材料紧缺。10月,市物资局召开金属材料调剂会议,调剂钢材、稀有金属材料3100吨,调剂总值53万元。1964年,国家计划分配给鸡西市钢材420吨,实际到货829吨;生铁计划50吨,实际到货99吨;铸铁管计划343吨,实际到货163吨;有色金属计划7.63吨,实际到货3.72吨。对国家金属材料分配计划不足部分,继续用协作调剂方法补充。对季节性生产急需的金属材料,市物资局主动提前与用户联系,根据所需品种、规格组织货源,直拨到用户。水田播种需要的镀锌板、焊锡等急缺物资,小农具、农田水利排灌所需物资,都提前组织货源,给予充分保证。1966年上半年,国家计划调拨金属材料260吨,比上年同期下降44.4%。工农业生产所需钢材出现严重困难。市物资局开展挖潜、代购、串换、钢材代用等业务,购进次品钢材290吨、废生铁648吨、再生铁300吨、正品钢材50吨,基本渡过难关。
1972年,国家计划钢材指标2049.5吨,实际到货2328.78吨。1974年,为加强金属材料供应工作,成立金属机电公司。公司采取新措施调剂金属材料,把参加社会调剂各单位金属材料的库存纳入物资供应渠道,制定各单位金属材料库存储蓄办法。1976年,有10个市属单位参加金属材料库存社会储蓄。1977年,全市金属材料库存社会储蓄工作进一步发展,有60个单位参加社会储蓄。市电抗器厂为完成支援唐山抗震救灾生产任务,急需10吨钢材,金属机电公司立即从社会储蓄库存中予以调剂,使之任务顺利完成。市弹簧厂、砂轮厂、第一中学校办工厂等许多单位,都从金属材料库存社会储蓄中互相调剂了所需金属。
1980年,全市经营的金属材料品种增多。黑色金属有重轨、轻轨、大型钢材、小型型钢、中型型钢、带钢、线材、厚钢板、中厚钢板、簿钢板、硅钢管等16类,有色金属有铜、铝、铅、锡等8大类。全市年购进额550万元,销售额605万元,经营利润6万元,钢材吞吐量4.2万吨。由于业务量大增,原金属材料库房不能适应形势,便在西鸡西建设5万平方米的金属仓库。1982年6月,金属材料公司搬入西鸡西新址。
1984年,金属材料供应量仍然不足,为扶持地方工业发展,市物资局确定了择优供应、扶贫济危的经营原则,将市电机厂、钢窗厂、农机修造厂、电抗器厂等12家企业作为重点供应单位,并与市工商银行签订资金、钢材计划指标互保协议。对当年重点工程中兴立交桥、市区集中供热工程所需金属材料,予以充分保证。年末,全市金属材料销售5500吨。
1985年,全市金属材料进货额2058万元,销售额2014万元,利润80万元,经济效益列黑龙江省同行业首位。市金属材料公司被国家物资总局命名为全国金属材料系统先进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