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物资协作与调剂 1960年,市物资局把物资协作与调剂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发挥原煤、焦炭、生铁、木材开展物资协作的优势,解决国家计划分配物资的不足。
1964年,成立市生产资料服务公司,负责开展代购、代销、代发运、代加工、调剂余缺业务。当年,四代一调总值44.7万元。1966年,为矿务局、煤矿机械厂代销三角带、传动带1万条,各种轴承1500套,各种钻头5000只,协作调剂服务总值52万元。
1974年,成立市物资协作办公室,先后与5省32个市、县建立物资协作关系。协作销出原煤31万吨、焦炭16万吨、生铁1万吨、电石3000吨等15个品种的地方产品。购入市内急需的钢材9吨、水泥12000吨、玻璃15000标箱、汽车60辆、小型拖拉机500台、机电设备6万余台(件),补充了国家计划分配物资的不足部分。1975年,协作调入的钢材、水泥、玻璃、汽车、拖拉机等物资数量都超过国家计划分配的物资数量,为全市经济建设提供物资保证。
1979年,协作销出原煤32.8万吨、焦炭21885吨、生铁2100吨、木材1600立方米。购入协作物资汽车25辆、玻璃5000标箱、钢材2056吨、水泥2800吨。1984年,建设中兴立交桥,急需大量钢材、水泥、木材等物资,市物资局协作购进大量优质钢材、水泥等,为中兴桥建设做出贡献。
1985年,同全国各地100家工矿企业和物资部门建立物资协作关系。调剂物资增加摩托车、自行车、电视机等。同时,开展为地方企业推销产品业务,提高了社会效益,也为物资企业赢得经济效益。
1978—1983年鸡西市物资协作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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