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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外贸管理

第四节 外贸管理


  1959年6月成立的鸡西外贸局,不属独立的外贸机构,财务对省外贸局(厅)实行报帐制,按出口额1—1.5%提取手续费作为该局收入。1973年10月,鸡西市外贸局重新成立后,按国家和省下达的指令性出口计划,组织石墨、蕨菜、白瓜子等货源。1974年冬,省外贸局给鸡西市外贸局下达(1975年)出口计划226万元,1975年,市外贸局组织出口石墨2155吨、蕨菜35吨、白瓜子14.6吨、皮张4099张,出口总值129万元,完成计划的57.1%。1976—1978年,省外贸局安排市外贸出口计划583万元,实际完成1086万元,为计划的186.3%。1979年,省外贸局给市外贸局下达127万元的出口计划,市外贸局积极组织出口石墨、二盐基亚磷酸铅、三盐基亚磷酸铅、白瓜子等货源,出口额达320万元,超额152%完成省外贸局下达的出口任务。1980年,市外贸局完成出口任务687万元,比1979年增长1.15倍;1981年完成出口任务1246万元,比上年增长81.4%;1982年完成出口任务1986万元,又比上年增长59.4%。1983年出口额下降,1984年下降到1566万元。同年,市外贸局改变原来的经济核算体制,下属各支公司实行独立经济核算。1985年,市外贸局出口额达3068万元,比历史上出口额最高的1982年增长54.5%。市外贸局财务上仍对省外贸厅实行报帐制。下属支公司的任务是为省外贸厅所属各专业公司组织货源,收入只能按出口额的1—1.5%提取手续费和外汇分成。1975—1985年的11年,市外贸公司(局)共提取手续费收入109.3万元,外汇分成268.6万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