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议价销售
第二节 议价销售
1980年,全市开始经营议价粮油,由市粮食局所属粮油贸易公司专营。1982年开放粮油市场,实行多渠道竞争。经营中坚持计划供应为主,市场调节 为辅,以丰补歉的原则。议价粮油与计划定量供应粮油分开经营,单独核算,单独贮存,专项记帐。
销售议价粮油不收粮票,不受行政区划限制。城镇与农村、产地与销地、市内与市外,允许购销直接挂钩。也可以委托供销社和个体户代购代销。
议价粮油品种有五类:粮食制品、杂豆、油脂、粗粮、食用油。定价原则是高进高出略有盈利,低于集市价格。在省规定的限度内,由市物价局核定全市统一价格。
1980—1982年,全市议价粮油价格平稳。销售价每公斤大米1.04元、豆饼0.60—0.656元、豆粕0.64元、豆油3.6元、玉米0.5元、特制精粉挂面1.2元、玉米馇二等0.6元、玉米面三等0.56元、绿豆一等1.4元、香油2.60元。
1984年,价格下降。销售价每公斤大米0.76—0.72元、豆饼0.46元、豆粕0.5元、豆油2.76元、玉米面0.28元。
1985年因农业遭灾减产,价格略有上升。议价粮油的经营,促进了粮食生产与流通,调剂了城市人民生活,也收到良好的经济效益。1980—1983年,粮油贸易公司每年平均盈利100万元。1984年获利110万元,1985年获利22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