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工商税收
第二章 财政收入
第一节 工商税收
1949年,鸡西县财政收入139万元,其中工商流转税、行为性质税和使用税等工商税收94万元,占同年财政收入的67.6%。1950年,税种由4个增加到11个,工商税收逐年增加。到1957年,8年工商税收4571万元,每年平均571万元,其中1957年达1089万元,占同年财政收入的81.3%,比1949年增长10.59倍,每年平均递增35.8%,远高于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增长速度(同期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每年平均分别递增13.4%和12.5%)。1958年,工商税收入减少到192万元,比1957年降低82.4%,占同年财政收入的32.7%,未能与生产同步增长(同期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分别增长55.7%和14.6%)。1959年后,工商税收入大幅度增长,1960年达2724万元,比1958年增长13.18倍,占同年财政收入的64.6%。1961年后,工商税收入逐年减少,1964年减至1891万元,比1960年降低30.6%,占同年财政收入的97.1%。“文化大革命”期间,工商税收有增有减,增长速度慢于生产增长速度。1975年,工商税收入3393万元,比1965年增长60.3%,占同年财政收入2988万元的113.6%。1976—1985年,工商税收入逐年增长。1985年,工商税收入7233万元,比1978年增长71.6%,占同年财政收入的129.5%,但仍低于生产发展速度,同期社会总产值和国民收入分别增长77.7%和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