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工商信贷第一节 存款 一、企业存款
1951年2月,鸡西县支行开展企业存款业务。当年,存款余额93万元(已折算新币,下同),1952年,鸡西县支行企业存款余额79万元。其中,国营工业企业存款占79.2%,供销合作社存款占14.65%,国营商业企业存款占3.37%,私营企业存款占2.78%。
1956年,鸡西县完成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私营企业走上合作化道路,企业存款增长。1957年,企业存款余额317万元。1959年,全市实行全额贷款,在“大跃进”时期高指标、浮夸风的影响尚未消除,银行对企业仍敞口贷款,导致大量虚假的企业存款。1960年,全市企业存款余额1366万元,比1957年增长3.31倍,1962年,全市停止全额信贷,企业存款余额848万元。其中,国营工业企业存款占18.37%,地方国营工业企业存款占21.46%,集体工业企业存款占4.06%,国营商业企业存款占34.63%,专用基金占21.48%。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企业存款波动较大。当年,企业存款余额887万元。1975年,企业存款余额1855万元。其中,国营工业企业存款占48.34%,集体工业企业存款占27.64%,国营商业企业存款占20.74%,专用基金占3.28%。
1979年后,全市企业经济效益提高,存款增加。1984年,全市实行“存贷挂钩,差额控制”的信贷管理体制后,激发了企业存款和银行吸收存款的积极性,企业存款大幅度上升。1985年,企业存款余额6838万元,比1978年增长2.6倍。其中,工业企业存款占37.23%,商业企业存款占24.47%,企业定期存款占0.19%,对外贸易存款占0.47%,集体企业存款占28.15%,个体工商业存款占1.8%,专用基金占7.69%。
二、财政存款
1947年8月,鸡宁县支行开展财政性存款业务,其来源是党政机关各部门的行政经费。1949年,全县财政存款余额2.2万元。随着各项事业的发展,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财政存款逐年增加。1957年,鸡西市财政存款154万元。1960年,全市贯彻国务院紧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的指示精神,大力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把节 省下来的资金存入银行,财政存款猛增。1961年,全市财政存款余额1370万元,占各项存款总额的47.27%。
1970—1974年,财政存款余额以每年20%的速度递增。1975年,财政存款余额1078万元,占各项存款总额的27.6%。1983年,财政存款业务由人民银行委托工商银行承办。1985年,全市财政存款余额3061万元,占各项存款总额的10.89%。
1949—1985年鸡西市(县)企业、财政存款情况表
24-3-1
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