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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网点与业务

第二节 网点与业务


  1949年,东北银行鸡宁县办事处在营业室开设储蓄专柜1个,外区和矿区由储蓄大队定期巡回开展业务。同年8月,鸡西县支行开办工薪储蓄,存款余额6700万元(东北币)。
  1952年,县支行设立滴道煤矿河北储蓄驻在所,是全县第一个专营储蓄所。7月,工薪储蓄改为货币储蓄,储蓄业务全面铺开。1957年,鸡西市有储蓄所11个,代办所76个,储蓄存款余额157.6万元。1958年,储蓄工作出现强迫命令的错误倾向,浮夸风盛行,储蓄被列为全市财贸工作的四项(储蓄、商品销售、粮食征购、利税)指标之一。很多单位用行政手段将职工工资转存储蓄,形成储蓄所门前排长队取款现象。当年,全市储蓄存款余额568万元。
  1960年,储蓄存款业务出现困难局面,储蓄存款额急剧下降。1962年,全市储蓄存款余额只有162.5万元。人民银行鸡西市支行纠正强迫命令储蓄的错误做法,严格贯彻执行“存款自愿,取款自由”政策,在职工中开展互助储金会活动,提倡职工之间互助互爱,全市互助储金21万元,成为一种新的储蓄来源。1964年,全市储蓄存款余额327.7万元,比上年增长65.51%。1968年,受“文化大革命”影响,鸡西市冻结“十种人”存款,全市有98人的储蓄存款共116982元被冻结,严重挫伤了群众储蓄的积极性,给储蓄工作造成损失。全市储蓄网点撤并,储蓄所只有9个。当年,储蓄存款余额394.8万元。
  1972年,人民银行鸡西支行贯彻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颁发的《储蓄存款试行章 程》。宣传落实“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政策,储蓄工作逐渐恢复。1975年,全市储蓄存款余额971.6万元。1976年,全市建立储蓄代办所960个,聘用储蓄代办员1100名。当年,全市储蓄存款余额1353万元。1979年后,国家5次调高储蓄存款利率,并增加3年、5年、8年期定期存款档次,调动社会闲散资金投入储蓄存款的积极性。1980年,全市储蓄存款余额4528万元。
  1984年,各专业银行增设储蓄网点,积极开展业务,吸收存款。工商银行鸡西支行改革储蓄所的管理体制,实行独立核算、利润留成、费用包干的承包经营形式,调动储蓄人员的积极性。1985年,鸡西市有储蓄所110个(工商银行55个,农业银行20个,信用社35个),有代办所、信用站1700个。储蓄网点遍布城乡,方便群众就近存款取款,储蓄存款大幅度增长。当年,全市储蓄存款余额2126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