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拨款
第二节 拨款
一、基本建设拨款
1950年,国家为恢复鸡西矿区生产,扩建、改建与煤炭生产相关的工厂、铁路、桥梁等工程,向鸡西矿务局基本建设拨款2640万元。之后,每年都拨给基本建设投资款。至1985年,鸡西市基本建设拨款累计134081万元,占同期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75.89%。其中,中央拨款111347万元,占83.28%;地方拨款22353万元,占16.72%。预算内拨款133700万元,占99.72%;预算外拨款381万元,占0.28%。
二、更新改造资金
1975年,市财政针对鸡西市企业设备老化,能源耗量大,产品质量不高等问题,拨出236.3万元更新改造资金,用于地方工业设备更新。到1985年,全市更新改造资金拨款累计6683.7万元,占固定资产拨款总额的3.78%。其中,中央拨款4800万元,地方拨款1883.7万元。
三、地质勘探拨款
1959年,国家拨出125万元资金,专项用于鸡西矿区地质勘探经费。至1985年,鸡西市地质勘探拨款累计7460万元,占固定资产拨款总额的4.22%。其中,中央拨款7395万元,地方拨款65万元。
四、停建缓建工程维护费
1963年,国家拨款320万元,用于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停建缓建工程维护。此后,鸡西市没有发放此项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