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贷款 1953年,基本建设投资银行鸡西县支行向国营和地方国营施工企业发放短期贷款85万元,解决季节 性施工建筑材料储备及建筑机械大修理所需资金。之后,建设银行每年都向施工企业和建设单位发放贷款,用以解决临时性资金困难。
1956年,建设银行鸡西县支行向中央直属企业职工发放建造住宅贷款130万元,偿还期为3年。1957年,举办小型技术组织措施投资贷款,用于二机部所属企业民用产品改进工艺,降低成本,提高产量和质量,偿还期为1年。同年,举办地方国营企业职工建造住宅贷款。当年,建设银行鸡西市支行共发放各种贷款160万元。
1962年,向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地质勘探、基建物资供销企业发放临时周转贷款。开办材料储备贷款、大修理贷款、水泥制品流动资金贷款、临时设备贷款、特种转帐收购贷款、特种还欠贷款、特种付现金收购贷款、特种设备贷款8种短期贷款业务。全年发放各种贷款50万元。1965年5月,停办特种转帐收购、特种储备、特种还欠、特种付现金收购、临时设备5种贷款业务,增办国营工业企业小型技术改造措施贷款。1966—1971年,全市共发放各种基本建设贷款320万元。
1976年,增办地方建筑材料生产专项贷款、建筑施工企业小型施工机械设备专项贷款。全年发放贷款25万元。
1979年6月,地方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由无偿拨款使用改为银行贷款制度。当年,基本建设贷款150万元。1984年10月,建设银行鸡西市支行将一般技术改造贷款业务移交工商银行鸡西市支行,将工交企业小型技术改造措施贷款业务移交市财政局,同时接收人民银行鸡西市支行基本建设贷款业务。
1985年,固定资产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国家预算内投资全部由拨款制改为贷款制。当年,建设银行鸡西市支行开办啤酒厂专项基建贷款、土地开发及商品房贷款。将所有国营施工单位及其加工、服务、物资、供销等附属单位的流动资金,一律由国家拨款改为银行贷款。全年发放各种基本建设贷款12978万元。
1950—1985年鸡西市(县)固定资产投资贷款情况表
24-10-1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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