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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人民代表

第一章 代表大会

第一节 人民代表


  1949年12月,鸡西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关于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的规定,组织基层单位选举和邀请各界人士参加,产生鸡西县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表。1953年7月,鸡西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在全县开展普选活动。在召开乡、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基础上,正式选举出席鸡西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227人。1956年,鸡西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实行换届选举,在乡、区人民代表会议上选举产生出席县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245人。
  1957年,根据国务院1956年12月18日《关于撤销鸡西县建立鸡西市的决定》,中共鸡西矿区委员会(代行鸡西市委的职能)组织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出席鸡西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174人。至1966年3月,鸡西市召开的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都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
  1979年,根据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要求,将直接选举扩大到县一级,改等额选举为差额选举,按照《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于9月25日由市委、市革委、群众团体的代表组成市选举委员会,主持公社、区人民代表的普选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间接选举。市选举委员会设办公室,办公室按市选举委员会的部署,培训选举工作干部1357人。其中,处级干部41人,科级干部261人。划分选区485个。其中,城市365个,农村120个。10月中旬,工作队进点进行选民登记并张榜公布,同时自上而下、自下而上地提名推荐、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1个月后,按选区召开选民大会投票选举正式代表,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红星、西郊、长青、滴道河、兰岭、柳毛、红旗、民主、梨树、麻山10个人民公社的人民代表789人,鸡冠、恒山、滴道、城子河、梨树、麻山区的人民代表844人。此次普选,全市登记选民376042人,参加选举的选民360218人,参选率为95.8%。到1979年12月初,先后召开公社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在区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上,依法差额选举产生出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391人。在各级人民代表中,有老、中、青年干部,有工人、农民、营业员和街道居民,有煤炭战线的职工和家属,有其它备方面的先进人物和政治活动先进分子,有科技、文教、卫生、体育和工程技术各界的人员。干部代表相对减少,民主党派、爱国人士、知识分子代表名额相应增加,妇女和少数民族代表占有一定的比例。
  1982年12月,根据全国人大决定,1983年全国市以上人代会均实行换届。各区人代会选举产生出席市八届人大代表391人。同年3月26—30日召开的市八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出席省人大代表38人,推荐出席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6人。同年11月,区、公社人民代表大会届期已满,进行换届选举工作。市成立县、区、公社换届选举领导小组,领导县、区、乡的换届选举工作。至1984年4月,选举产生全市各级人民代表3536人。其中,乡人民代表1694人,镇人民代表82人,县人民代表267人,区人民代表1004人,市人民代表439人,市出席省人大的人民代表42人,市出席全国人大的人民代表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