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案件处理
第三节 案件处理
1952年11月,鸡西县委、县政府开展信访工作时,在城关区居民集居处设置意见箱11个。提供人民意见簿6本,每天晚上由县委通信员将信件取回,经过编号登记转有关基层处理,重要的检举信件,县委均与有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处理。1954年2月,县政府成立人民接待室后设专人登记、转办、审查、答复、归档。1955年,制订县长批阅群众来信、定期接见群众来访制度。由于党风比较正、干部工作作风踏实,信访工作配合党的中心工作起到积极作用。
1957年6月,市委、市人委制订《关于处理人民来信来访工作的几项规定》,对信访工作的领导、管理、职责范围、办案程序等作出明确的规定,克服乱批乱转乱答复的现象、使信访工作走向制度化起到推动作用。
同年1—10月,人民群众揭发检举官僚主义、压制民主、打击报复、滥行职权、违法乱纪、损失浪费等现象,经调查核实,都作了及时处理。10月,大张旗鼓地开展整风运动,接着开展反右派斗争,又进行机构整顿紧缩编制、干部上山下乡等工作。在运动的影响下,一些党政机关放松对信访工作的领导,专职信访干部变动较大,有的单位甚至撤掉信访干部。12月,市委制订并下发《市委机关和各级党组织处理人民来信、接待人民来访工作的暂行办法》,对同年6月制订的《规定》作了补充和完善,使信访工作重新恢复起来。1958年7月,市地方工业遍地开花,各级信访部门根据“大炼钢铁”急需劳动力的实际情况,安置大批流入市内要求工作的外地上访人员。
1959年,农村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农民对自留地处理、办集体食堂,对生产工具作价、使用和分配等意见甚多。为妥善处理日益增多的信访案件,1960年市委、市人委传达贯彻省信访工作佳木斯现场会议精神,采取积极措施,加强领导,领导亲自接待或批办信访案件;全市15个公社和厂矿配备专兼职信访干部206人,建立人民接待室7个,接待站116个,从而提高办案速度和质量,结案率达到91.6%,40%的单位无积案。
1961年,市委、市人委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的指示,大批精简下放城市职工,到1965年6月结束,全市下放职工66595人,压缩城市人口142815人。精简的任务完成了,但有些单位不认真执行国家政策,工作方法简单,致使群众的来信来访量大幅度上升,高潮时仅市委信访科1天就接待54人。为改变信访工作的被动局面,1963年9月,市委、市人委召开全市信访工作会议,下发《关于建立人民群众来访接待日的通知》,市委、市人委、矿务局领导定期接待群众来访。1964年9月,市委、市人委、矿务局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集中人力、集中时间打“歼灭战”,巡回到各公社、厂、矿,就地处理信访积案。到次年5月,共处理积案428件。1965年,市长办公会议讨论信访工作8次,矿务局局务会议讨论5次,市、矿务局领导批办信访案件694件;建立市委书记、市长、矿务局局长参加的定案会制度,3个机关领导年内召开定案会19次,定案134件。为严格控制群众进京越级上访,还成立劝阻站。经过一系列努力,鸡西市信访工作形势逐年好转。
“文化大革命”期间,全市信访机构虽然在一定范围内还存在,但机构逐渐撤销,信访人员逐渐减少。到1973年,全市102个局处级单位中有信访机构的只剩下25个,专职干部只剩下47人,减少3/4以上。少数存在的机构,也多是空架子。致使积案逐年增加,群众赴省、进京越级上访人数越来越多。整个“文化大革命”期间,中央、省、地(市)3级交办的案件4136件,结案699件,结案率16.9%,仅是“文化大革命”前的35%,大部分案件积压在基层。上访老户4224户,结案806户,结案率19.1%,仅是“文化大革命”前的36%。集体上访3545人,比“文化大革命”前增长2.5倍。1975年,全市开展清理积案大会战,共清理积案293件,占当年积案总量的50%。1976年,市委、市革委下发《关于市委、市革委领导接待处理信访问题的通知》,从此市领导深入所管战线的基层单位检查指导信访工作,矿务局系统恢复信访机构后,局、矿有1名主要领导负责信访工作,信访工作形势经过曲折、起伏之后又趋于好转。
1978年,开展清理积案大会战。市委、市革委恢复领导挂牌接待并处理信访问题值班制,亲自审案办案,矿务局领导亲自解决积压18年之久的“老大难”案件。2年中,市信访办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8741件,采取“专案专办、归口转办和联合办案”等办法,处理8563件,结案率98%,同时还对手持“三证”、长期逗留市内、无正当职业的下放倒流人员作出妥善安置和处理,共安置394户、1233人。1979年,开展落实政策信访大会战。市委、市革委成立信访会战指挥部,从市直和矿务局机关抽调50名党性强、有一定能力、熟悉党的方针政策的干部,组成信访工作检查组,40个有积案的单位也成立信访会战指挥部,全市共抽调200多名干部进行工作。经过3年的努力,到1981年底,各级信访机构与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共处理建国以来冤假错案3000件,复查纠正“文化大革命”中由公安机关错误拘留、逮捕、定性戴帽、管制、教养的案件560件,对涉及的2242人给予平反;给71名错划的右派分子、187名地主、富农分子摘掉帽子,对164起“四清”运动以来的党员申诉案件进行复查和处理,给595名农村基层干部落实了政策,对3600册人事档案进行了整理;处理3级交办案件128件。其中,重点抓了震动最大、影响最深、受害人最多的所谓“一号苏修特务案”、“二号国民党特务案”、“立新矿一党一军案”等10起重大冤假错案。市委公开为这10起案件受株连的干部和群众700多人,被打成“现行反革命”、“苏修特务”、“国民党特务”的190人,被打死的10人,被打残的39人平反昭雪、恢复名誉,并对制造冤案的主要责任者给予应得的处分。1982—1983年,市信访工作一面巩固前3年的成果,一面继续做纠正冤假错案和落实政策的扫尾工作。到1985年底,多年来的积案基本清理完毕,当年的来信来访量下降,3级交办和上访老户的案件结案率都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