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档案收集与归档
第二节 档案收集与归档
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投降时,烧毁了鸡宁县沦陷时期的全部档案。1946年,鸡宁县委、县政府文书收集与保存机关档案资料,并建立文件材料年终归档制度。1956年7月5日,县委办公室发出《关于收集革命历史档案意见的报告》,对开展革命历史档案的收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年9月26日,县委办公室召开县委、县人委机关干部会议,传达贯彻省委档案工作会议精神。会后,县委、县人委机关抽调专人清理机关1945年以来的档案资料,共收集零散文件材料1672份,反映机关工作活动的照片325幅。1958年5月,市人委办公室召开全市文书档案工作会议,贯彻“以利用为纲”的方针,提出“档案工作大跃进”的口号。提倡“人人办档案”、“大收大编大用”。出现群众写诗歌、收集民问药方、编写参考资料等超出档案工作范围的偏向。但当时也收集到一些有价值的档案资料,推动了档案资料的收集工作。1958年12月23日,市人委印发《关于做好当前文书处理、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强调文件材料的收集归档制度,推行文书处理部门立卷,确定各机关单位年终将当年的文件材料,交由机关文书处理部门统一保管,使各机关单位的文件归档和文书立卷工作有章可循。1959年1月7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统一管理党政档案工作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同年7月,鸡西市档案馆接收了市委机关、市人委机关、矿务局机关的档案4256卷,资料250册以及2万余份零散文件。市档案馆为加强档案的收集工作,9月初制订下发《文件材料归档制度》和《机关文书处理工作细则》,确定各机关单位每年第一季度内,将上一年度的文件材料向本机关档案室或文书处理部门归档。1960年3月8日,市委办公室、市人委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建立城市人民公社同时必须做好档案清理工作的通知》。同年9月15日,市档案馆转发省委档案处《关于结合保密工作大检查,积极做好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工作的通知》,使各机关单位在保密工作大检查中,注意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安全工作。1962年6月,市档案馆根据国家档案局“总结经验,巩固成绩,改进作风,提高水平”的要求,总结了1958年以来“档案工作大跃进”的经验教训,制定《文书处理工作细则》(修正稿),明确文书人员对立卷、归档工作的责任和归档范围。1964年9月2日,鸡西市档案处成立后,进一步加强对各机关单位档案资料收集工作的指导,至1964年末,市档案馆集中接收市直各机关单位1949—1962年度档案2927卷,使馆藏文书档案达到7687卷。1973年,市档案局成立后,对“文化大革命”中形成的零散材料进行广泛的收集清理,对有保存价值的材料进行立卷归档,并确定市各机关单位,每年第一季度内,将上年度档案向市档案馆移交归档。1980年,市档案馆归档制度改为每隔5年接收1次档案进馆,以便更好地发挥档案为本机关工作服务的作用。1981年2月26日,市政府制定《鸡西市基本建设档案管理试行办法》,进一步健全全市基本建设档案的收集、归档、管理制度。明确了建筑工程验收时,必须向档案管理部门归档工程档案(包括工程竣工图)。1984年第一季度,市档案馆集中接收市直各单位档案1436卷。其中,永久卷宗736卷,长期卷宗615卷,短期卷宗85卷。1985年,市档案馆藏档案1826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