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劳动保护
第四节 劳动保护
一、安全生产
1953年,鸡西矿区工会协助行政建立“禁止井下吸烟”、“场子面专人放炮制度”、“火药管理制度”等8项安全生产制度。同年,矿区工会设劳动保护部。1954年,矿区工会下属厂、矿(公司)成立劳动保护工作委员会,井口、车间下属的工会小组设劳动保护检查员。1955年,矿区工会劳动保护部对全局1—11月发生的3975次人身事故作了调查分析。
在追查事故中,发现多数人缺乏认真负责态度,很少从管理制度、设备、技术和劳动组织等方面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而将责任推到工人身上,有的事故是在没有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的情况下发生的。针对这种情况,矿区工会劳动保护部采取办职工技术培训班,利用广播、幻灯、黑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对干部、工人进行安全方针教育、安全技术教育、劳动保护法规教育。结合实际,用事故实例进行现身说法教育。
1958年10月,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以煤矿安全生产为重点,培养劳动保护工作积极分子1392人。1960年2月22日,市委、市人委在穆棱煤矿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代表会议。1964年1月28日,矿区工会在城子河煤矿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奖励安全生产先进集体35个、先进个人95名。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工会负责安全生产的专门机构被撤销。
1979年,市总工会恢复劳动保护组织,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逐渐加强。2月,矿区工会在麻山煤矿召开群众安全生产现场会,推广麻山煤矿六井工会整顿群众安全生产检查网,实行区域安全责任制,把“三程一标”落实到“两制”上的经验。市总工会在第七次会员代表大会上推广这一经验。小恒山煤矿一区把安全生产和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采取按劳记分,按分计酬,多劳多得,按工序验收,合格得分,不合格扣分的办法,使安全工作经常化、群管化。
1980年,市总工会针对上半年煤矿系统死亡63人,占全市死亡事故的95.5%,比上年同期增加20.1%的情况进行调查,并向省总、市委、市政府写出报告,指出发生事故的重要原因是在生产指挥中玩忽职守,不依靠群众,瞎指挥;工人不按章作业,不听劝阻登车;生产技术管理混乱,工程质量低劣,缺乏严格检查等原因造成的。
1981年,全市工业生产事故发生7748起,伤亡7833人。其中,死亡153人,比1980年上升34.2%;重伤192人,比1980年上升2.7%。劳动保护部经过调查分析,找出当年伤亡事故的特点是:煤矿死亡人数增多,比上年多43人;煤矿重大事故增多,发生4起(张新煤矿透水、碱场煤矿瓦斯爆炸、穆棱煤矿汽油中毒、正阳煤矿瓦斯爆炸),死亡52人,比上年增加(3起)46人;煤矿干部死亡增多,段长以上干部死亡17人,比上年多13人;青年工人死亡增多,25岁以下青年死亡63人,比上年多33人。伤亡事故的原因:一是“安全第一”的方针没有落实到实处,存在“讲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和“口头重要,原则强调,实际不对号”的不良现象;二是90%以上的事故是干部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造成的;三是科学管理差,如张新煤矿透水是水文地质不清造成的;四是放松了思想政治工作,对干部、工人缺乏安全技术培训,生产一线青年工人盲目蛮干。事故调查分析后,劳动保护部写出全市工业生产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下发了文件,引起有关领导和各煤矿对安全工作的重视,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减少了事故,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麻山煤矿被评为全国煤炭战线安全先进单位。
1982年,市总工会贯彻全总提出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群防群治,防治结合”的劳动保护工作方针,进一步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1984年2月,市总工会组织千人检查团,分别深入18座煤矿的井区工作面,重点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共查出隐患281个,其中重大隐患179个。检查人员及时与行政领导沟通,采取措施,堵塞漏洞,消除了事故隐患。3月,市总工会又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千人上岗、万人检查活动,查出各种隐患2860个,及时消除重大隐患117个。1985年,全市各厂、矿企业工会继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共组织检查员上岗检查87531次,处理各种隐患56008个。
二、工业卫生
1947年7月,滴道煤矿五井发生煤尘爆炸,死亡11人。矿区工会发动工人清扫浮煤,制造洒水器、喷雾器冲洗井壁煤尘,并推广带有洒水、喷雾设备的机械作业,有效地防止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1956年,国务院公布《关于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工会教育职工认真贯彻执行,并协同行政领导搞好防尘、防毒、防噪音、防高温,保护工人身体健康。1957年,矿区工会协同行政和卫生保健部门在全矿区推广湿式凿岩技术。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煤矿规章制度被废除,湿式凿岩被忽视,职工中矽肺病检出率有所上升。1973年,工会组织恢复后,市总工会生产部着手调查煤矿湿式凿岩情况,引起各矿工会、行政领导对防尘工作的重视。
1979年,市总工会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对全市厂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进行大检查,督促一些企业改善劳动条件。检查后,市柳毛石墨矿、白云灰厂采取措施降低尘毒对工人健康的危害。1980年11月,市总工会派人参加全市工业卫生大检查,检查了城子河、恒山区28户区办工业企业和立新煤矿等单位,对市水泥厂、煤粉厂、橡胶厂粉尘大等问题提出意见,要求及时纠正。同时,市总工会参加3次全市工业卫生大检查,被检查的29户企业中,市橡胶制品厂炼胶车间、市量具厂喷漆车间等6个单位通风设备不良,防毒能力低,督促企业领导采取措施改善劳动条件。1981年,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会同市劳动局、卫生局、环保局调查滴道区16户企业在工作中接触粉尘的486人、接触有毒物质的303人。这些单位的粉尘浓度和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调查组协助他们建立健全劳动保护机构,开办劳动保护学习班培训骨干,制定改进措施。经过5个月的工作,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粉尘和有毒物质对工人健康的危害。7月中旬,市总工会在滴道区召开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现场会,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1982年3月5日,市总工会在穆棱煤矿召开井下防尘现场会议。7月12日,市总工会劳动保护部会同市劳动局、卫生防疫站,深入市冶金公司、二轻局、建材局等高温作业现场43处,检查防暑降温工作。被检查的单位对防暑降温工作十分重视,保证高温作业的工人有充足的清凉饮料,采取改变作业班次,躲开高温时间,安装电风扇,坚持洒水降尘、降温等综合性措施。但有的单位清凉饮料未经卫生防疫站检验,个别单位把保健白糖直接发给职工,起不到在高温作业岗位上防暑降温作用,还有集资联办的小型集体企业资金不足,无法解决高温作业职工的保健费用,有的连开水都喝不上,影响工人的身体健康。
此外,市总工会还协助行政开展防噪音、防辐射、防污染等工作,开展文明生产,改善工作环境。
三、女工保护
1949年8月,鸡西矿区职工总会设立妇女部,注意维护女职工的权益。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妇女参加工作的人数逐年增加,工会把保护女职工在劳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照顾女职工的特殊困难,作为自己的重要工作内容。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会把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保护列入重要议事日程。1980年,全市给女职工发放经期卫生纸的单位53个,享受待遇的女职工34130人。1981年,市总工会调查全市煤矿和建筑单位的女工近3万人,发现患功能性子宫出血症的较多,原因是患者在经期从事重体力劳动过累所致。工会组织及时向行政领导反映,建议在女职工临经期调做轻工作。经过长期工作,这一建议被一些企业领导采纳。1982年,在卫生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听妇幼卫生知识讲座的女工3.8万人。1983年,二道河子煤矿举办女工卫生知识讲座4次,使全矿女工受到防病知识教育。同年,享受经期卫生纸待遇的女职工增加到47981人(其中矿务局23380人),市总工会还组织8个单位的女工委员到青岛市参加全国女工保护用品订货会,购回冲洗器38台均设在女工卫生室。一些单位为怀孕女工设休息室20间,购置钢丝床、被褥、拖鞋,使怀孕女工在工间能得到适当休息。煤矿手选女工获得棉围腰特需劳动保护品的女职工1041人,脚下铺隔凉木板。1984年,市总工会组织普查和复查女职工18807人,发现患妇女病的女职工有7055人,患病率达37.5%,治愈4304人,治愈率达61%。全市各单位在女职工卫生室安装简易冲洗器和电热冲洗器,新建和改建浴池42个,推行淋浴,避免妇女病的交叉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