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五节 职工福利

第五节 职工福利


  一、集体福利
  1946年,东北工矿处接收鸡西矿区后,兴办职工浴池。1947年,各厂矿工会协同行政、妇女会动员职工利用业余时间开荒种地,发动妇女养猪、养鸡、养鸭,打草绳、纺线等副业生产,身体强壮的妇女到矿山看风机、开绞车、捡石头、装火车等。工会还建立被服厂、职工合作社,解决职工吃饭、穿衣等困难。1949年,各厂、矿职工食堂144个,独身职工在食堂就餐,每月伙食费12万元(旧人民币,下同)左右,比自己起火省钱,又能按时吃饭,减少麻烦,不耽误工作。
  新中国成立后,各厂、矿更加重视职工的生活福利。1952年,从奖励基金中拨出50亿元用于增加职工生活福利设施。其中,新建住宅3万平方米,兴建职工食堂6个,扩建职工浴池7个,维修更衣干燥室16间。滴道煤矿淮南籍工人罢工事件后,矿务局抽调大批党政干部组成工作组,分区分片深入基层,检查督促职工防寒、防冻工作,为职工维修火墙2670个、炉子4599个、门4174扇;新建火炕199铺、火墙99个、火炉子712个、门378扇,保证职工安全过冬。1955年,又新建、扩建职工浴池6个,满足职工洗澡需要;自建公助职工住宅39023平方米。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职工集体生活福利事业发展较快。到1985年,全市职工浴池增加到196个。其中,男浴池77个、女浴池58个、合用浴池61个,比1970年前增加68%。职工集体宿舍增加到133栋,床位9000张。国家投资建住宅227870平方米,5468户职工迁入新居;企业集资建房130518平方米,解决职工住房困难户3450户;通过自建公助、公建民助和群众互助的形式,建房119422平方米,使职工住房的紧张状况开始缓解。
  二、贷款扶贫
  1983年以前,职工生活困难主要是通过困难补助和开展劳动、经济、物资等互助互济活动的形式来解决,但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同年2月25日,市总工会发出《关于职工困难补助改革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工会把职工困难补助费作为贷款,集中用于扶持生活困难职工发展家庭副业生产,自力更生勤劳致富。各单位采取从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中提点、从工会经费中挤点、从职工互助储蓄中借点、从单位生产服务公司中求点、从银行贷点、从职工中集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当年,为职工贷款扶贫的单位扶持困难职工家中闲散劳力养鸡、鸭、鹅、猪、羊、牛、土鳖虫、蝎子,种植蔬菜、木耳、蘑菇、天麻,开办钟表、收音机、自行车等修理业,有的开小卖店、小成衣店、小书店、小洗染店、小豆腐坊、小皮铺、小木匠铺等,使207户生活困难的职工走上勤劳致富的道路。1984年,全市各单位筹集资金69100元,扶持贫困职工200多户,安置职工家属232人,脱贫致富的职工171户,从事养殖业的职工还为市场提供肉、蛋、奶6900公斤。1985年,全市各级工会和行政筹集资金198万元,扶贫3325户,开辟致富门路87种,摆脱贫困的职工358户。
  三、物价监督
  1981年,中华全国总工会转发长春市总工会物价委员会组建职工物价监督站经验后,市总工会即筹建职工物价监督检查组织,聘请职工义务物价检查员。当年从各级工会专兼职干部和各单位职工中选聘义务物价检查员100人。1982年,从离退休干部和工人中选聘义务物价检查员300人。1984年,由市物价局发给物价检查证的义务物价检查员348人,建立物价检查小组99个。根据单位所在地和商业网点分布建立物价检查站19个,采取集中与分散、统一部署与平时检查、分片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各站组织集中上岗检查34次,经常性个人和小组检查273次,共发现各种违价问题1346件,处理924件。1985年,市总工会成立物价检查总站,物价监督检查站发展到30个。各级工会把职工物价监督工作纳入工会日常工作,作为建设“职工之家”的一项内容,坚持做到各基层工会每半年培训1次,市总工会每半年集中培训1次。职工物价监督检查小组每月活动1—2次,检查站每季活动1—2次,全市每年统一活动4次。对职工物价监督检查员定期评比奖励。职工物价检查员每次上岗必须2人以上,对查出的问题有检查记录,有检查仪器,有价格手册和罚款收据;在检查中不怕讽刺打击、不怕围攻、不怕诬陷、不怕吃苦。1月和9月开展检查月活动,全市有383人上岗,共检查828次,发现违价问题839件,罚款2297元,打击了乱涨物价、短斤少两、掺杂使假的不法行为,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维护了职工切身利益。
  四、医疗卫生
  1947年各厂、矿建立工会后,积极协同行政领导在各厂、矿建立职工医院、医务所。恒山煤矿用10万元(旧人民币)买鸡西同仁医院,建立矿职工医院。此外,麻山煤矿职工医院,滴道、城子河煤矿医务所也相继建立起来。8月,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九后方医院二所一部分医护人员和医疗设备合并于滴道煤矿医务所,成立鸡西煤矿总医院,成为矿区职工医疗中心。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鸡西矿区有职工医院2所、医务所148所,有病房75间、床位359张,医护人员182人。病、伤职工住院一律免费治疗,经工会介绍住院的职工家属只收药费,生活困难的家属免收药费。1950年4月,鸡西煤矿总工会在恒山、滴道煤矿试办职工业余疗养所,首批入院疗养的劳动模范19人。1951年,职工业余疗养所改为职工业余疗养院,专门接收有职业病的职工疗养,每期疗养2—3个月。
  1959年,市总工会联系外地疗养床位200张,安排去外地休养的职工1200人。建立职工医疗网点539个、床位1701张,比上年增加26%。1961年,全市职工医院床位增加到1398张,外地疗养床位增加到300张。“文化大革命”中,职工医疗卫生事业被忽视。
  1980年,市总工会和外地12个疗养院建立联系,床位增加到440张,去外地疗养的职工1385人。1981年,去外地疗养的职工增加到1600人。其中,市政系统430人,矿务局系统1170人。1983年,市总工会与山东、辽宁等地的20所疗养院签订合同,全市1783名职工去外地疗养。同时组织去北戴河疗养的劳模330人。1984年,去外地疗养的职工2343人、休养的职工192人。1985年,去外地疗养的职工319人、休养的职工337人。同期,市总工会还选送18名优秀教师到北戴河疗养院疗养。
  五、劳动保险
  1948年10月,鸡西矿区职工总会根据鸡西矿区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鸡西矿区劳保暂行条例》,对公伤、公残、因公死亡、职工患病补助作出明确规定,并按规定职工实行劳动保险。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公布后,各厂、矿工会认真贯彻执行,全县享受劳动保险的职工人数和劳动保险金额逐年增长,保证了老弱病残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能够愉快地生活。
  1960年,全市各厂、矿工会在车间、井口和地区建立劳保工作委员会,有关部门建立劳动鉴定委员会,正确处理和评定职工休工和复工的问题。劳保费用的收管用制度也健全起来。1962年,全市对2350名病残职工进行2—5次劳动鉴定,有478人恢复工作,308人退职回乡支援农业,全年节约劳保费424400元。1964年“社教”工作队提出职工劳保队伍不纯,有“四类分子”和“资产阶级分子”掺入的问题后,进行“整顿”。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职工劳动保险工作无人过问。1968年8月27日,经市革委群众工作委员会批准,工会经费和劳动保险基金交各级革委群众工作委员会(组)管理。1975年7月27日,市革委决定,全市劳动保险工作由市劳动局统一管理。
  1980年,国家劳动总局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出《关于整顿与加强劳动保险工作的通知》,规定职工的劳动保险工作由企业行政和工会共同管理,各单位工会按通知精神对劳动保险工作进行整顿。8月,市总工会举办劳动保险业务训练班15天,参加学习的工会干部130人。1981年9—11月,市总工会在鸡西煤机厂进行整顿劳动保险工作试点。12月,召开现场经验交流会,推动各厂、矿企业职工劳动保险的整顿工作。1982年上半年,整顿工作结束。从此,各单位工会按照自己的职权范围进行管理,积极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