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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刑事侦查

第三节 刑事侦查


  一、案件侦查
  1946年,鸡西县公安局成立后,针对社会上和厂矿企业内部发生的盗窃、贩毒、杀人、放火、强奸、敲诈、拐骗、私卖炸药、赌博等犯罪活动,依靠群众,抓住战机,开展侦查破案工作。1948—1949年,查处各类案犯525人;1951—1953年,惩处罪犯583人。此后,刑侦部门主要侦破惯盗惯窃、扰乱金融、走私贩毒、投机倒把集团、囤积居奇等破坏行为和侦破纵火、凶杀、抢劫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农村中的盗窃公私财物、破坏生产等现行破坏活动。
  1957年,市人委成立打击刑事犯罪办公室,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盗窃、流氓犯罪活动。在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公布案情,发动群众提供线索,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公判,震慑罪犯,教育群众。1958年,全市开展破案大会战,定时间、定任务、定指标。全市公安保卫干警昼夜奋战,提高破案率。在侦破现行案件的同时也侦破一大批积案,破案率达98.4%。
  60年代初,国民经济困难时期,社会上犯罪活动增加,1960—1962年,共发案2806起,是前3年的4倍。刑侦部门有计划地打了几个战役,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基层派出所和保卫科逐户逐人调查摸底,发现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打击。
  “文化大革命”期间,社会上犯罪活动增加,但由于刑侦队伍被遣散,1967—1972年,每年平均破案率34.51957%,是建国以来破案率最低的时期。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连续开展整顿铁路和城乡治安秩序大会战,打击“打砸抢”分子和杀人、抢劫、强奸、流氓集团等刑事犯罪分子。各级党委把破案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多数单位组成破案领导小组,制定侦破方案,成立有治保人员、街道干部和民兵参加的群众性破案班子。发动群众,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开展“忆、查、追”活动,挖隐藏较深的作案分子。举办劣迹和刑嫌人员学习班,对在押人员开展政治攻势,从人找案,揭发同伙,提供线索,立功赎罪。1977—1982年破案6509起,平均每年破案1085起,破案率达82.2%。
  1983年8月,全市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斗争中,组织3个战役。第一战役(1983年8月—1984年7月)为扫荡战,集中警力,采取全市规模的集中搜捕形式,扫荡了以流氓团伙为重点的浮在面上的犯罪分子,捕获200名人犯,摧毁242个团伙,给不法暴徒以沉重打击。严打斗争的强大声威,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极大地鼓舞了群众。并不失时机地把斗争引向第二战役(1984年8月—1985年7月)攻坚战。在组织专门力量的同时,把广大群众也组织到斗争中来,继续打击那些严重的、顽固的、顶风上的犯罪分子。采取大仗套小仗的方法,把注意力集中到挖掘隐藏较深的犯罪分子上面,连续进行侦破大案要案,反盗窃、打流氓、抓流窜、查禁淫秽物品和打击严重经济犯罪等项斗争,挖出大要案犯529人,解决一些影响社会治安的棘手问题。1985年7月,“严打”进入第三个战役,根据斗争形势的变化,提出了“打击、治理、建设三结合”的指导思想。在实际斗争中,坚持大仗套小仗打,1月一部署,1月一总结,保持严打声威,又狠抓业务建设和基础建设;抓住打击犯罪这个中心环节,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等其它环节的工作,对减少犯罪、稳定治安秩序起了积极作用,并为正常斗争打下较好的基础。社会犯罪率由1977—1982年每年平均1.74‰下降到1984—1985年每年平均1.09‰。
  二、预防犯罪
  1946年,鸡宁县公安局成立后,在群众中积极进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教育,落实“四防”措施,建立安全组织;在厂矿企业设门卫、警卫、组织民兵巡逻;成立工人纠察队、护厂队、护矿队,对预防犯罪起了积极作用。50年代初,为防止盗窃、贪污案件的发生,各工厂、矿山、机关、学校、街道、农村相继成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对钱财、物资的看管和使用都建立了相应的安全制度。
  60年代起,治安、刑警等部门联合组成防范办公室,基层单位以分局为核心,保卫科、股参加,成立地区防范小组,大张旗鼓地在群众中进行预防犯罪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警惕性,增强“四防”能力和法制观念。在此基础上,对财贸、仓库、贮存场、公共场所、独身宿舍、居民住宅进行安全大检查,边查边建立健全“四防”公约。加强对特种行业清查;清理公共宿舍中的闲杂人员和长蹲旅店的刑嫌分子;加强对盲流人口的掌握,安定社会秩序。
  70年代后期,开展对刑嫌分子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特情档案,严密监控,加强争取教育工作,举办违法犯罪人员学习班,协助有关部门安置危害社会治安的各种人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教失足青少年,减少犯罪因素。
  进入80年代,针对社会治安状况,组织力量进行白天看户、夜间看路、内部看库的“三看”工作。组成有民警、治安员、退休老干部、老工人参加的看门护院小组,进行街道委组间的巡逻防护;动员居民安装暗锁、安全锁,减少被盗。组织部分民警夜间值勤,在偏僻街道、易于发案地段和女职工上下班路线巡逻。对设有武器库、金库、物资库的部门,要求加强值班值宿,整顿专职更夫队伍,安装安全设施。1985年,全市组建治安巡逻网,设置治安岗亭。巡逻网由治安警、武警、交警、户籍警、内保干部和治安积极分子等人员组成,实行三级管理。市公安局设指挥中心,对全市治安巡逻工作实行集中领导;并直接担负市中心区3条主要街道的巡逻任务;各区公安分局也相应设立指挥分部,担负3条主要街道的巡逻任务;各派出所的巡逻队在各辖区巡逻。
  三、刑事侦查技术
  1957年,市公安局成立后,开始进行刑侦科学的研究,开展法医、刑事照相、现场勘查、警犬训练4项刑侦业务。1966年,配备专职技术人员。1978年,市公安局设刑事侦查技术科,开展现场勘查、法医、痕检、刑事照相、警犬等5个专业的技术工作。1980年,鸡冠、恒山、滴道、城子河、梨树、麻山6个分局均建立刑事技术点,配备专兼职技术人员,负责各辖区的一般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重大和特大案件的刑事技术工作由市公安局技术科负责。1985年,刑事技术工作已开展了刑事照相、法医、文检、痕检、毒检、单指、技术管理7个专业项目的应用与研究。在打击刑事犯罪活动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