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第七节 交通管理

第七节 交通管理


  一、交通警察队
  1958年11月,鸡西市交通警察队成立,隶属市公安局治安科,全队7人。其中,女民警6人。“文化大革命”期间,交警队被遣散。1971年4月,重建交警队,编制5人。1979年9月,交警队升格为交警大队,编制38人。
  1985年3月,市交警大队内设执勤组、宣传组、现场组、直属中队,编制56人。下辖滴道、恒山、梨树、麻山、城子河交警中队。同年11月,各交警中队交由驻在区管理,业务受大队指导。
  二、车辆管理
  车辆管理1946年,鸡宁县只有机动车8辆。1957年,全市有机动车123辆。1985年,全市机动车增加到13347辆。拥有百辆以上的车队2个,30辆以上的车队12个,基层车队625个。
  交通警察队主要担负路面交通指挥和交通安全检查,重大交通死亡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肇事处理,轻便摩托车、自行车、畜力车事故的现场勘察和处理。交警大队负责重大事故的处理,安全考核证的发放以及各交警中队的业务指导。
  路面管理1946年,鸡宁县有矿区道路6条,总长57公里。1950年,增加油渣路面3条,总长178公里。1957年,鸡西建市后,公路建设发展迅速,油渣公路增至118条,街道151条,总长451公里。1958年,市交警队建队初期,市中心区只在兴国路设交通岗。1978年,增设红旗西路、红旗东路、东风西路指挥岗亭,全部改用机械式信号灯指挥。1980年,红旗西路、和平大街、兴国路相继扩建非机动车和人行道。还先后拓宽南山、红旗、兴国、恒山、滴道、梨树、麻山、城子河等一些主干线路面,修建转盘道3处。
  1982年6月,市政府发出通告,明确规定:禁止大型货车、拖拉机、畜力车在市中心区中心大街通行,还规定行驶在繁华区路段上的机动车辆,最高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1985年,兴建中兴立交桥,全部交通岗改用自动化指挥。
  三、交通安全教育
  鸡西市交警大队组建以来,通过交通安全简报,主要路段和街边设立宣传栏、标语牌,交通知识和规章制度专题讲话、交通安全智力竞赛、解剖典型交通肇事案例,以及举办图片展览和幻灯、广播、电视等各种形式向全市人民进行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和维护交通安全的自觉性。
  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采取办理驾驶证前进行交通安全常识考试、举办违章驾驶员学习班、安全驾驶员先进经验报告、召开典型肇事现场会等形式进行。在用车单位,实行班前安全讲话,不断增强司、乘人员遵章守法观念,并在各区街道、路边设置交通安全宣传牌板,提醒驾驶员时刻注意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四、交通事故及原因
  1960—1965年,全市发生交通事故105起,死亡23人,直接经济损失63609元;1966—1975年,发生交通事故449起,死亡113人,重伤358人,直接经济损失212729元;1976—1985年,发生交通事故675起,死亡255人,重伤489人,直接经济损失112900元。
  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少数驾驶员无视交通法规,麻痹大意酒后开车,开赌气车、英雄车;无证或驾驶技术差的人开车,遇到意外情况,不知所措,酿成事故。车况不良,有的车辆带病行驶,有的单位和个体户只顾挣钱,不按时修车,不进行安全检查。路面建设与车辆流量增长速度不相适应,大多数路面狭窄,不能分道隔离行驶,是事故发生的客观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