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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劳动改造

第五节 劳动改造


  一、劳改支队
  1948年,鸡宁县人民法院在老道沟(今立新煤矿)成立劳改队,队长黄平儒,管教人员3—4人,武装警护1个排,收押虎林、密山、林口、八面通等地伪警宪特、土匪、烟毒犯300多人,种植水旱田300公顷,畜力车7台,马30匹,自食其力。与此同时,在滴道、城子河煤矿建劳改分队,每队上百人,从事采煤生产。
  1949年2月,在密山县哈达岗(今属鸡东县)建劳改农场。收押罪犯400人,从事农业、采煤生产劳动。
  1955年,根据省人民法院和省公安厅联合指示,将劳改队和劳改农场移交给当地公安机关。
  1983年,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斗争开始后,关押的罪犯急剧增加,根据中共中央和省委“就地改造、就地消化”、“地市办劳改”的指示精神,同年8月,哈达岗劳改支队又由公安机关移交给省司法厅劳改局直接管理。鸡西市筹建劳改支队,1984年1月正式成立,地址在鸡滴公路9公里处道东站南侧。同年11月定为县团级单位,朱吉卿任支队长、姜卫任政委,干警30人,在押罪犯220人,设4个中队。
  1985年11月,劳改支队内部机构设办公室、政工科、狱政科、管教科和生产科,支队下属3个大队。一大队于1984年末被评为省政法战线先进集体。四大队于1985年12月由省司法厅授予集体三等功。
  二、狱政管理
  1984年1月,市劳改支队建队初期,犯人陆续入监,市司法局长何崇阁和主管副局长曲汝柏抓组织建设和狱政管理工作。大队和中队的建制确定后,制定《犯人一日细则》、《学习制度》、《生活卫生制度》、《接见制度》等各项管理常规,使犯人一入监就言有戒律,行有准则,从学习、劳动到生活卫生,从起床,就寝到出工、收工,全面实行军事化管理,监所改造井然有序。同年11月,犯人迁入新建的监舍,在日常管理中,首先抓了犯人吃、住和医疗卫生的管理,成立犯人伙食管理委员会,定期公布帐目,让犯人吃饱、吃热、吃得卫生、吃足定量,每周改善1次伙食,逢年过节吃炒菜和水饺。在医疗卫生工作上,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经常性卫生防疫工作,监舍卫生坚持1月1检查,1季1评比,为犯人创造良好的改造环境。
  1985年9月,在犯人中实行联改联产百分考核制,按思想、劳动、学习、生活和遵守监规等项逐条评比打分,月终公布考核结果,使每个犯人都清楚自己的改造情况。年末,在检察院和法院的配合下,召开评审奖惩兑现政策大会,对有立功表现的36名罪犯作出减刑裁定,对改造不好并犯有新罪的13名罪犯作出加刑判决,对74名犯人给记功和行政奖励。奖惩措施的落实,使犯人看到希望和前途,调动了自觉改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年末,根据省召开的狱内侦查工作会议精神,各大队进一步落实防逃跑、防事故、防凶杀、防自杀的“四防”措施,中队普遍建立监控系统,管教人员能及时掌握监舍犯人的各种动向。在依法收押的701名罪犯中,对26名反改造的危险分子实行重点监控,避免逃跑5起、自杀3起,稳定狱内管理秩序。
  三、罪犯教育
  1984年1月,市劳改支队组建时,队内成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由支队长和政委担任,成员由大队长和教导员组成,日常工作由支队管教科具体负责,各大队还配备主管教育的大队长和专职教育干事。根据每个时期犯人思想动向,采取上大课、队前训话、个别谈话和放映电影、电视、阅读书报、画刊等形式,进行四项基本原则、时事政治、理想前途、监规队纪和“三热爱”教育。为扩大社会影响,结合实际,有目的地邀请党政机关、社会团体负责人来队视察或作报告,教育鼓励罪犯安心改造,加速改造,早做新人。“严打”斗争中,在犯人中开展形势政策教育,敦促犯人认罪服法,坦白交待余罪,揭发检举同伙。有88人坦白交待余罪,检举揭发各类犯罪线索126件。1985年6月,召开兑现政策宽严大会,表扬一批改造好的、打击少数反改造“尖子”,稳定了狱内改造秩序。同年,为提高犯人文化知识水平,劳改支队配备专职文化教员,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师守则》、《学员学习考试考核制度》,根据犯人年龄、刑期、文化程度参差不齐的特点,开办小学、初中文化学习班,采用成人教育的语文、政治、历史课本,每周授课时间保证8小时,犯人入学率达90%,到课率达85%,及格率和升级率均达70%以上。
  劳改支队还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采取以师带徒、现场练兵、短期培训3种形式,对犯人进行生产技术教育,多数犯人能学会一二项生产技术,为出狱后就业创造条件。
  四、劳动生产
  建队劳动 1984年1月,首批106名犯人参加劳改支队筹建劳动。同年2月,在押犯人增至220人,临时住在从劳教所借用的房屋。7月15日,破土动工修建监舍、食堂和支队办公室、浴池、文娱活动室等3300平方米的工程。同年11月,犯人监舍、围墙和电网工程完工,12月13日犯人迁入新监舍。
  建井采煤 1985年5月,经黑龙江省煤炭管理局批复,劳改支队一大队筹建新生煤矿一井,设计能力年产6万吨,投资300万元,7月破土动工。当年完成部分地面工程的施工任务,掘进100米,生产原煤7000吨。同年10月,由市司法局投资40万元,购买鸡冠区联营煤矿一井,改为新生煤矿二井,年设计能力3万吨,由新组建的劳改二大队管理使用,当年生产原煤300吨,供支队自用。
  五、农业生产
  1984年4月,由市司法局投资20万元购买市二轻局青年点,组建劳改四大队,拥有房屋1000平方米、耕地38公顷。经过1年多的艰苦创业,使过去的荒山野岭改变了模样。1985年,生产大豆2万公斤、小麦1万公斤、玉米1.25万公斤、蔬菜3.6万公斤,还饲养大牲畜25头、猪62头,做到副食品自给有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