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第三十三编 民政
概述
1945年8月,日本帝国主义宣布无条件投降,鸡宁县回到祖国的怀抱。刚刚获得解放的鸡宁县,百业俱废,民不聊生,民政事务无人过问。1947年5月,鸡宁县政府设民政科,担负着行政区域管理、建立基层政权、建立人民武装、动员青年参军参战、开展优抚、救济、拥军优属、支援前线等繁重任务。其中,民主建政、优待抚恤、支援解放战争是民政工作面临的主要任务。
1950年,县民政科根据全国第一次民政工作会议确定的民政工作任务,组织召开区(街)人民代表会议,调整居民组;郊区农村推行村级选举,实行民主建政;宣传《婚姻法》,进行婚姻登记;组织城镇失业人员和困难户生产自救;监督落实农村优抚对象的土地包耕代耕,收养无依无靠、无法生存的孤老残幼;收容改造游民、妓女;组织大批人力、物力、财力支援抗美援朝战争。鸡西县民政部门为巩固人民政权、稳定社会秩序、恢复和发展全县经济,做扎扎实实的工作。
1957年,鸡西建市,行政区划改动较大,市民政部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完成了大量的区划改制工作。在继续加强优抚、复员安置、救灾和社会救济、发展社会福利生产和社会福利事业的同时,将城市无依无靠的社会孤老,交由市养老院收养安置,农村孤老实行集体“五保”供养。在1959—1961年的经济困难时期,收容遣送了大批盲目流入城市的农民。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民政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和破坏,但优抚、救济和群众性的拥军优属工作仍坚持进行。1972年4月,民政局重新恢复,民政工作开始有了转机,民政福利企事业单位相继建立,民政业务逐步走向正常。
1976年10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后,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市民政部门及时把工作重点转移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上来,在做好基层政权建设、社会保障和社会行政管理的工作中,不断创新、不断前进,各项工作出现新局面。民政部门根据鸡西市是以煤炭等基础工业为主的城市特点,整顿全市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的组织,调整与增设157个居民委员会,理顺厂、矿与区政府双重领导街道办事处的关系,配备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干部3192人,加强城镇基层政权的职能。1983年12月,全市郊区建立10个乡级人民政府和133个村民委员会,改变了农村政社合一的体制,使基层政权适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促进农村经济的繁荣与发展。城市“双福”(福利事业、福利生产)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社会福利院由单纯收养社会孤老,发展为收养退休孤老和家中无人照顾的呆傻残疾人。精神病疗养院注重提高医护人员的业务水平,治愈率由建院初期的45%提高到90%以上。城市贫困户救济标准不断提高,救济方法不断改进,把救济费用在帮助救济对象走上治穷致富的轨道上。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办社会福利工厂,把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大都安排就业。市郊“双扶”(扶贫、扶优)工作,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由单纯生活救济向注重扶贫治本发展。通过发展商品生产和多种经营,兴办经济实体,帮助一大批救济对象摆脱了贫困。全市10个乡都建立敬老院,在院老人生活标准相当于当地一般农民的生活水平。开办“军地两用人才介绍所”,使有一技之长的复员退伍军人各得其职,军队离退休干部得到妥善安置。民政部门会同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新《婚姻法》,制定出《婚姻管理工作细则》和《婚姻登记守则》,严格依法登记。1984年,全市城乡综合火化率达97%,殡仪馆建设和管理工作居全省前列,被评为省同行业先进单位和市文明单位标兵。
民政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集社会性、政治性、行政性为一体。在37年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承担了繁重而光荣的任务。但是,由于现阶段我国的经济还不很发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仍将以社会保障作为民政部门的重要工作,“最可爱的人”和“最困难的人”仍是民政部门经常的、主要的服务对象。围绕这两部分人开展的“双福”、“双扶”等工作,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的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扶贫助残、敬老爱幼、优待烈军属、提倡新的婚丧礼俗等,也是民政部门对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优越性教育的重要任务。因此,民政部门应充分认识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为促进生产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更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