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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残疾人与福利生产

第二节 残疾人与福利生产


  一、残疾人事业
  1958年,鸡西市有各类成年残疾人423人。1959年6月,组建市盲人聋哑人协会筹委会,副市长侯越任主任,副主任由民政、教育、文化、卫生等部门领导担任,委员有工会、共青团、妇联、体委、医院等部门负责人和残疾人代表。7月,鸡西市第一届盲人聋哑人代表大会召开,成立鸡西市盲人聋哑人协会。制定协会章程,发展会员76人。协会在鸡冠区建立第一个盲聋哑人俱乐部,供残疾人开展文体活动。同年,市民政局对全市22名算命卜卦的盲人进行教育,使其中多数人放弃了靠骗人谋生的手段;对10名家庭生活困难者,政府给予救济;有劳动能力者安置到福利企业工作。1960年3月,成立市盲人聋哑人防治委员会,对残疾人疾病进行综合治疗和全社会性预防。5月,首次在工人俱乐部组织残疾人文艺汇演,登台献艺的盲聋哑人34人,各级领导、各界群众和残疾人代表千余人观看演出,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反响。6月,举办夏季残疾人运动会。1963年,召开市第二届盲、聋、哑人代表会议,会员发展到百余人。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协会活动停止。1979年协会恢复工作。同年11月,召开第三届盲人聋哑人会议,表彰双学先进集体2个,先进个人22人,有2名盲聋哑人加入中国共产党,8人加入共青团。市优秀共产党员、先进生产者标兵邹增财被选为出席全国第三届残疾人代表会议代表。1983年起,鸡冠、滴道、恒山区先后兴办3所按摩诊所安排盲人就业。12月召开第四届盲聋哑人代表大会。1984年,组建市残疾人业余文艺演出队,到市养老院慰问演出,市广播电台录制、播放了演出节目。1985年,鸡冠、滴道、恒山、梨树、麻山、城子河区和市民政工业公司都建立协会,10个乡、29个街道办事处建立基层分会和小组,开展创建“残疾人之家”和争做“残疾人之友”活动。到年末,全市城镇有残疾人1897人(眼盲80人、聋哑582人、肢残1229人、其他6人),有劳动能力的1228人,已安排就业609人,占应安置的49.6%。
  二、社会福利生产
  1957年6月,民政部门投资1万元,在红星乡万家沟兴办1处养殖场,首次安置部分城镇优抚对象生产自救。1958年4月,市人委号召城镇烈军属、贫困户参加社会福利生产,全市兴办福利厂、队、组46个,安置802人就业。其中,烈军属58人,残废军人、复员军人41人,社会贫困户480人,定期或临时救济户223人,占生产人员的89%。大部分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都得到安置。年末,收入47万元,利润3.8万元。1959年,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减为35个(交出7个、合并4个)。其中,市民政局办2个,区办33个,职工775人,各类民政对象占55%。拥有流动资金15万元,厂房3810平方米。1960年,市民政局贯彻佳木斯市福利生产现场会议精神,对福利企业进行整顿,不符合福利企业标准的单位8个交给其它部门。1962年,经过精简、整顿、合并、转制,保留18个,职工197人,民政对象155人,占职工总数的78.7%。1963—1964年,福利企业再次调并,按辖区8个核算单位改为4个,职工222人,厂房1567平方米,固定资产原值12.76万元。年总产值48万元,利润1.8万元。1965年,全市各福利企业完成总产值94.3万元,实现利润8.15万元。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分别划归辖区或街道工业,产、供、销编入区革委计划,利税纳入地方财政收入,忽视了对残疾人的安置。1969年民政社会福利总厂恢复后,陆续办起福利针织厂、电机修配厂、被服厂、板金厂、日用化工厂和民政建筑公司、物资供销处,收回鸡冠区社会福利总厂和梨树轮胎翻新厂。1972年兴办的恒山氧化铝厂、城子河工具厂和滴道五金电镀厂,因经营管理不善,工厂严重亏损,市民政局以抚恤救济费16万元抵亏,受到省民政厅和市委的通报批评。1973年,电镀厂和工具厂相继归辖区领导。1974年,氧化铝厂交市二轻局管理。1979年,市编委批准成立民政工业公司,主管市民政局直属福利企业。各区福利企业由辖区民政科主管,以安置“四残(盲、聋、哑、肢体残疾)人员为主要目的。1980年,市民政局直属社会福利厂完成总产值148.5万元,实现利润22.85万元。1981年,全市25个福利企业创总产值293.1万元,利润51万元。
  1985年,全市有福利企业34户,职工1036人,其中残疾人职工占职工总数的50%左右。市民政工业公司在全省民政企业改革中,第一个实行经营承包责任制、厂长(经理)负责制,扩大企业自主权,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和干部聘任制度。对残疾人工资“上不封顶,下要保底”。年末实现总产值209万元,利润27万元,固定资产原值232.7万元,经济效益创历史最高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