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办学形式
第二节 办学形式
一、国家办学
1928年,鸡西地区有公办小学3所。1945年8月,日本侵略者无条件投降时,全县有公办小学52所。1952年,鸡西县创办鸡西城子河中学(今市二中校址),在校生477人。1956年2月,县政府接管企办学校14所,全县中小学完全变成国家办学的单一形式。1959年,又恢复两种办学形式并存。1985年,全市国家办学已形成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完整体系,有大学2所、中专2所、中学33所、小学156所、技校1所、职工中专9所、职业中学2所、成人高校2所、特殊学校1所。中小学在校学生84767人,占全市中小学学生总数的49.5%,比新中国成立初期增加10倍。
二、企业办学
1949年,矿务局办小学6所,下设13个延伸点,学生1131人。学校校舍简陋,多数由家属房改建,设备短缺。1956年9月,矿务局在麻山煤矿创办中学,当年招收1个教学班,学生63人。1957年后,恒山、滴道、小恒山、城子河、穆棱等煤矿先后办起中学。1959年3月,市根据第三次全国教育行政会议“在城市要提倡街道、机关、企业办学,在农村要提倡群众集体办学”的精神,发展企业办学和民办学校,此后这两种办学形式一直与国家办学形式并存。1965年,矿务局办小学增加到24所,教学班367个,在校生16448人;中学发展到9所,教学班55个,在校生达2728人。1985年,矿务局有小学41所,在校生36797人,比1965年分别增加70.8%和123.17%;中学36所(其中高中4所),在校生35221人,比1965年分别增加3倍和12倍。中小学在校生占全市的40.2%。职业中学2所,在校生2159人;师范学校1所,在校生181人。此外,还有技校、成人高校各2所、职工中专1所。
鸡西煤矿机械厂、108煤田地质勘探队等中直企业和铁路、电业局等省直企业以及地方企业办中小学31所(中学14所、小学17所),1985年在校生11073人,占全市中小学学生总数的6.5%。
三、集体办学
1946年9月,根据东北行政委员会《关于改造学校教育与开展冬学运动的指示》精神,翻身农民积极办教育,到1947年,鸡宁县办农村小学148所,校舍一般利用没收地主、富农的宅院,教师用的办公桌椅多为清算果实,学生用的桌凳由各村制作。
1957年6月,根据教育部发出的提倡群众办学的通知,鸡西市动员城乡居民和工矿企业、机关、团体、院校、合作社等单位,根据需要、自愿与可能的原则,集资兴办学校。同年秋,全市社办、企办小学班178个。实现人民公社化后,社办小学班交人民公社,变为民办小学,民办小学教师由农业生产合作社(后改由人民公社)付酬。
1955年秋,全市兴办民办、企办中、小学11所。1959年,市人委决定,将4所人民公社主办的民办中学改为农业中学,6所工矿办的民办中、小学改为矿办中学和矿办小学。
1964年1月,学习山东省日照县、山西省黎城县创办简易小学的经验(《人民教育》载),鸡西市城乡掀起兴办简易小学的浪潮。当年6月,兰岭公社首先筹办。同年秋,全市办简易小学15所。其中,半日班2所,早午晚班11所,随到随教或送字到家班1所,一揽子小学1所。校舍多利用生产队的旧食堂、旧仓库改修而成。同年9月,市教育局对全市83所简易小学进行整顿,一律改称耕读小学。
1970年10月,滴道区首先创办街道“五·七”小学,不久全市掀起街道办学热潮。当年全市办街道小学31所。到1975年,全市街道小学发展到124所,学生2万多人。适龄儿童先入街道小学,学习1年后再转入正规小学。街道“五·七”小学校舍,由街道居民委出面,挤串街道里的闲散房屋、旧厂房、旧店铺、旧仓库,略加修整,充作教室。教师多由职工家属担任。1979年3月,市革委决定,将街道小学学生一律按学区划入公、企办小学,撤销全部街道小学。
四、个人办学
鸡西地区最早的办学形式是个人集资办学,农商大户出房屋设备,学生家长出钱、出粮作教师薪饷。20年代初,在梨树、黄泥河子、平阳镇、滴道、城子河、麻山等地出现个人办的“私塾”。1932年有“私塾”10家。日本帝国主义投降后,“私塾”自行废止。
1983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社会服务行业迅速兴起,一些能工巧匠举办家电修理、缝纫、理烫发、美容等各种成人职业教育培训班,或一年半年、或三五个月,学后达到独立营业程度,开辟一条社会就业新途径,颇受待业青年欢迎。1984—1985年,一些专家、学者或个人或集体举办外语补习班、高考辅导班、珠算财会学习班等,致力于智力开发,为学校教育做有益的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