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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地方病防治

第五节 地方病防治


  一、克山病
  克山病是病因不明,发病急,死亡率高的一种心脏病,严重危害年轻妇女、儿童的生命。1955年,县人委发出指示,要求做到一改善(环境)、三消灭(虱子、臭虫、老鼠)、四早(早糊门窗、早接换水孔、早穿棉鞋、早戴棉帽)、五修(修整水源、扒好炕、抹好墙、修高烟筒、修建厕所)的综合预防措施。1956年,县人委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在发病1小时内报告责任医生进行治疗的制度。同年1月,据兴农、鸡冠、平阳镇、下亮子等14个乡统计,发生克山病患者23人,治愈18人,死亡5人,死亡率21.7%;12月,东海、兴农乡发病16人,治愈10人,死亡6人。1962—1963年,全市发生急性克山病8例,死亡4人,死亡率50%。
  1966年,有7万人(次)的青年妇女、少年儿童服亚硒酸钠防治克山病,并推广德都县用卤碱(681)防治急、慢性克山病的经验。1973年以后,市卫生局、地方病办公室多次行文要求,做好防治克山病知识宣传和在冬、春投服亚硒酸钠防治克山病,发病率明显下降。1981—1982年,兰岭公社17033人口中发病仅4人。1983年,由于病区普遍服亚硒酸钠,杜绝了克山病的发生。
  二、地方性甲状腺肿
  地方性甲状腺肿分布广,发病率高,对人民的危害严重,有“一代甲、二代傻、三代断根芽”的说法。1962年冬—1963年春,市卫生防疫站对全市发病情况作了调查,对病人投服碘片进行治疗。1977年,市革委制订防治规划,抽调1040名医护人员和赤脚医生,组成115个小分队,走村串户,在全市711939人中普查了667748人,普查率达93.7%。查出地甲病人82823人,患病率为12.4%。由于大面积投服碘化钾溶液,治疗81717人,治愈67041人,治愈率为82.o4%。
  1979年,根据国发(1970]296号文件批转“关于食盐加碘防治地方性甲状腺肿暂行办法”的通知,加工、普及、供应碘盐。1984年,检查6个区、4座国营煤矿、10个经营食盐粮库、122个农村供销部,有碘率为83.3%;抽查边远农村供销部20个,有碘15个,有碘率为75%;抽查居民530户,有碘509户,有碘率96%。到1985年底,供应精碘盐3000吨、水洗碘盐2000吨、大粒碘盐1500吨。在防治中除供应碘盐外,还坚持多年大面积发放碘片、碘油丸,使患病率下降到1%。
  三、大骨节病
  1950年,县政府派调查组对境内地方病进行调查时发现,大骨节病分布于全县各区、乡、村屯。1953年,县政府发出指示,要求做好水质改良,打过滤井、吃过滤水。1961年,麻山、梨树区用龙鸟药酒治疗大骨节病,疗效为74.5%;用硫酸镁疗效为86.8%。1980—1981年,进行大骨节病普查。全市层层举办学习班,培训防治骨干250人。2年普查471503人,查出大骨节病患者10046人。其中,6—16周岁儿童、少年3483人,占患病总人数的34.6%。
  在重病区,村屯普服亚硒酸钠防治大骨节病1.8万人,并抽样拍手片观察疗效。投服半年或1年后病人自觉症状减轻。麻山乡五龙村1名16岁的女青年,由于患大骨节病,走路十分疼痛,服药半年症状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