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鸡西市“解放”、“建市”两个纪念日的决议
关于确定鸡西市“解放”、“建市”两个纪念日的决议
鸡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确定鸡西市“解放”、“建市”两个纪念日的决议
(1986年5月6日通过)
鸡西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档案局局长、市志办公室主任曹旭东同志代表市人民政府作的关于确定四月八日为我市解放纪念日、三月七日为我市建市纪念日的说明。
1946年4月8日,东北民主联军进驻鸡西,鸡西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决定性胜利。为此,会议决定四月八日为我市解放纪念日。
1957年3月7日,鸡西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根据国务院关于“撤销鸡西县,建立鸡西市”的决定,选举产生了鸡西市人民委员会。为此,会议决定三月七日为我市建市纪念日。
会议认为,确定我市“解放”、“建市”两个纪念日,是很有意义的。这不仅会启发全市人民不忘过去,同时也是对全市人民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形式。今后届时要举行必要
的纪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