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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宣传教育

第二节 宣传教育


  1963年 6月24日,会战工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认真提倡计划生育的指示>的决定》中提出:“宣传工作要着重讲清晚婚和计划生育对于保护妇女和儿童的健康;对于教育好后代;对于集中精力从事生产、工作和学习;对于我国民族的健康和繁荣;对于有计划地发展国民经济;以及保证会战高速度、高水平地发展,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文件中还对宣传方法作了具体部署。7月份在油田建设指挥部用实际典型事例为内容组织了流动展览,从7月8日到12日,参观3670人次,有22人主动要求绝育,推销避孕工具1000余件。
  1965年初,大庆计划生育委员会结合宣传爱国卫生,组织了一个较大规模的宣传队伍,由卫生学校抽1个班的学生参加,到基层单位宣传计划生育。还组织1个展览馆,陈设大小板面70多张,还有挂图、照片、幻灯、避孕工具等。宣传计划生育的重大意义,介绍节育方法和有关科学知识。宣传计划生育好的典型,对多子女和子女少的家庭生活进行对比。这个展览以流动形式在 17个指挥部展出达半年之久,最后固定在职工医院展出。配合展出,在职工医院外科3楼开设3个手术台进行结扎等节育手术。
  1971年后宣传对象转入以农村和工矿企业基层单位为主,宣传教育和落实节育措施同时进行。宣传队和手术队同时下农村和基层,在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的基础上,然后施行手术。还在家庭开设病床,进行节育手术。
  1977年各单位进一步健全宣传组织,设专职宣传员和不脱产的宣传员,家属管理站和农村生产队有大嫂子队长负责计划生育宣传工作。1979年统计有专职工作人员 280多名,兼职宣传员和大嫂子队长5500多人,分布在大庆各地,形成一个计划生育宣传网。各医院、卫生所都设立了计划生育、优生优育、婚前保健指导站,具体进行技术指导,广泛宣传科学知识。1982年12月,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层层召开动员会、座谈会,印发材料,举办展览。《大庆日报》、大庆人民广播电台、大庆电视台、《大庆科技报》共发表有关计划生育的通讯、消息和文艺作品300余篇,大庆电视台还举办答记者问、优生学讲座等多种宣传活动。
  1984年中央7号文件下达后,大庆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将7号文件和中央、省、市有关计划生育的一系列文件规定,汇编成册,还编写了宣传提纲,各印 1万多份,发给全市各级组织和计划生育专兼职干部,并层层举办学习班,帮助骨干提高认识。在此基础上,各单位组织了宣讲团、报告团、座谈会、家访以及黑板、广播、幻灯、展览、文艺演出等各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1985年在全市广泛开展了优生优育活动,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了《致独生子女家长》、《婚姻保健》等宣传小册10万多册,举办大型优生优育展览。同年 3月份,市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和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婚姻保健指导保证优生优育工作的报告》,规定从5月 1日起,首先在城镇开展婚前检查,边检查边进行有针对性地宣传教育, 使婚检率达到72%,产前检查率达97%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