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标准与措施
第二节 标准与措施
大庆在各项产品质量和工程施工质量上执行国家标准、部颁标准和企业标准,并以此作为产品和施工质量验收的技术依据。
大庆执行的国家标准,就是由国家标准局发布的,对国民经济技术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全国所有企业必须共同遵守的统一标准;部颁标准,就是由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生产特点制定、发布,在本部门企业内实行的统一标准;企业标准,是大庆为了执行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根据某些产品的特殊要求,与用户协商后制定的企业质量标准。企业质量标准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在本企业范围内执行。1962年至1963年,大庆会战指挥部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收集了当时各类质量标准,同时发挥各专业部门的作用,汇编成《大庆石油企业质量标准手册》,1972年修订了《大庆基本建设质量标准简明手册》共分10章。结合大庆具体情况,各行各业各道工序都制订具体质量标准。在钻井方面,井身质量标准为井斜不大于4.5度,井底位移不大于 45米,井径扩大率不超过 15%;其它固井、射孔等也都有具体质量标准。大庆石油化工总厂还明确规定出厂产品统一执行国家标准和部颁标准,无国家和部颁标准产品,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企业标准,无标准产品一律不出厂;在质量检验手段上,有执行国家标准的检验仪器两大类,执行部颁标准的20类;有大型分析仪器88台,分析天平38台,测试精度均达到国家和部颁标准。全厂每天收集和使用仪器分析处理的质量数据8万多个,准确率在 99.98%以上。全厂生产使用的50多种添加剂、催化剂、溶剂等化工原材料,全部按国家和部颁标准,分析检验,定期考核,与其相适应的试验方法有55个。工程、机修、仪表、供电、机械加工质量标准共有52套。以工程质量、检修质量、机械加工制造质量来保产品质量。
大庆从1979年开始,在总结过去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结合贯彻国家经委颁布的《工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法》,推行了全面质量管理措施,就是发动和组织企业各部门及广大职工,把影响产品和施工质量的因素全面地控制起来,其中包括生产前技术准备过程、生产过程、完工后的质量检查、使用过程中用户对质量的反映等。大庆钻井质量管理部门,除对井身按质量标准检查全井井斜,井底水平位移,以及钻中、深井过程中进行井深300、500、700、900、1100米,断层前后,标准层前后等项的定点测斜以外,还同有关部门一起,参加开钻前检查、钻开高压油气层前检查、完钻设备检查、完井检查等。
各基层单位还普遍成立了QC小组(质量管理小组)。如大庆总机械修理厂有46个QC小组被分别评为省、部、市和厂级优秀QC小组。这个厂生产的755—2封隔器,在1983年石油部机械系统组织的质量评比中,获得第一名。他们的QC小组采取专群结合的办法,对生产线的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和监督,有比较严格的产品检验制度和准确的检测手段,在质量上经过10道检查手续,一旦发现问题,就发动群众加以解决。由于有“专群”结合的QC小组和全面质量管理措施,生产过程中文明有序,各项产品质量逐年提高。到 1985年末全厂创出国优产品1项,省、部优产品8项,市优产品 11项。1985年获黑龙江省、石油部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称号。大庆市各生产单位还在主要工序上确定控制点,以PDCA(计划、实施、检查、总结考核)循环解决问题。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采取把住“五关”,实行“三包”、“三保”,做到“六不出厂”,坚持“三不放过”的措施。“五关”:原材料进厂关,馏出口质量关,半成品关,产品调合关,产品出厂关;“三包”、“三保”:包退、包换、包损失。1984年把“三包”改为“三保”,即保证优质产品,保证用户满意,保证优质的技术服务;“六不出厂”:产品分析项目不全不出厂,产品质量不合格不出厂,油罐车不清洗产品不准装车出厂,军用油品没有技术负责人签字不出厂,没有产品合格证不出厂,液体产品首车没化验分析不准出厂;“三不放过”:质量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对军用油品和出口产品还实行“五定”、“三专”。五定是:定原材料,定工艺流程,定质量控制指标,定产品化验方法,定管理制度;三专是:专罐储存,专泵打送,专线输送。由于采取这些措施,严格执行质量标准,军用油品和出口产品的合格率一直保持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