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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采购

第一节 采购


  大庆生产建设所需物资的采购(或订购),1979年以前,一直实行计划管理。根据生产需要逐级编制物资采购申请计划,由物资部门逐级审查、汇总、上报,最终由大庆物资局 (供应指挥部)分类汇总,制定物资采购总计划,并实施采购。 其中,对国家统一分配的物资,石油部、黑龙江省管理的物资,制定专门申请计划,分别上报审批。
  大庆物资采购供应的原则是以保原油生产和基本建设为中心,统筹兼顾,适当安排,照顾一般。
  石油企业物资申请计划编制方法。对基本建设用料按设计计划料表或施工预算进行汇总;对钻井工程、楼房建设用料,按井型、楼型、定额核算;对生产维修用料按上年消耗水平结合下年任务增减进行核算。 1980年后,大庆物资供应进一步加强了经济管理,实行定额采购(资金定额), 合理定点采购,提高自制自给能力,限制库存,调剂余缺,下放计划审查和采购权限。
  大庆物资来源主要有:国外来源,包括国际贸易订货,国际成套订货;国内来源,包括国家物资总局统一分配物资,中央部管物资和省管物资;市场采购,包括合资经营,补偿贸易,物资协作,加工订制;大庆内部来源,包括自产自制,调度调剂,修旧利废。
  主要订货方式有全国集中订货,地区集中订货,按项目成套订货,专项订货,分散订货,承包订货,通信订货(采用电话或信件联系订货),凭国家和黑龙江省发放的分配单或供应票代替订货,小型专业会议订货。
  1977年以前,靠国家分配的物资基本可以满足大庆生产建设的需要。1978年后,大庆生产建设项目增多,所需物资缺口较大。在国家政策指导下,采取了向有关地区或厂家投资建厂或扩大生产能力,实行产品分成,也称为投资分成。主要厂家有哈尔滨水泥厂、大连玻璃厂、沈阳水泵厂等。此外,还采取了与有关地区或厂家搞生产协作,进行补偿贸易。主要产品有水泥、玻璃、木材、钢材。
  采购资金。大庆物资采购资金由财务处拨款,物资供应处管理。物资供应处设财务科,负责物资资金计划的编制、调拨、支付。
  1980年后,大庆进一步加强用经济手段管理物资供应。将物资采购流动资金改为定额贷款,并提取 6‰的贷款利息。贷款资金作为采购材料、储存材料周转使用。大庆物资供应部门与各区、厂、公司拨料、领料以及内部之间调剂采购,在财务结算上使用一种财务部门制发的类似银行支票的大庆内部结算证做为支付凭证。
  大庆物资采购资金的使用管理原则是“五统”、“五保”。“五统”是统一计划、统一管理、统一分配、统一支付、统一考核。“五保”是保钢管材、木材、水泥,保建材,保石油专用管材,保重点设备,保关键急用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