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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消防

第七节 消防


  大庆市的消防工作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大庆自1960年 3月建立第一支消防队到1985年末,已发展到12个公安消防中队(未含9个企业专职消防队);消防队员由组建初期的146人,增加到1068人;执勤消防车由4辆增加到153辆;消防建设面积由几间“干打垒”和旧帐篷,发展到2.4万多平方米的砖房和和楼房;固定资产由52万元增加到 1269.8万元。从1960年到1985年的26年间共扑灭火灾2748起,灭火成功率平均达到 98%。消防二中队从1964年建队以来,严格管理教育,加强队伍建设,从1975年开始连续 10次被评为大庆市先进集体,6次被评为黑龙江省和石油部先进单位,2次荣立集体三等功,18人荣立二、三等功。1981年7月,公安部主要领导视察消防二中队时,肯定了这个中队队伍管理的先进经验。同年12月,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作出决定,号召全省消防系统开展学习大庆市第二消防中队的活动,要求创建更多的二中队式的消防中队。1984年 5月,这个中队的代表出席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首届表彰大会,在北京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接见。

  一、消防设施和监督

  大庆市的消防设施,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在油田重点部位和站库附近,确定消防站位置;在人口超过 2万、面积超过10平方公里的城镇和重点保护目标距离较近或不超过10公里的地方,设置消防站。大庆市还本着消防车能够 5分钟到达最近一个重点火场和较大区镇,10分钟到达一般站库和中心村(乡镇)设置消防站的原则,已建成23座消防站(含中直、省直单位驻矿消防站)。
  大庆消防用水。1966年以前,消防水源主要利用油田加水站和消防站的消防栓等设施供水;“文化大革命”期间,消防水源设施缺乏严格管理和正常维修,部分水源遭到破坏;1979年以后,大庆市消防部门挖掘和扩大消防水源利用率,在油田部分锅炉房、注水井等处安装消防用水接口;并与钻井公司、井下作业公司等单位部分工业用大型水罐车实行横向联合,一旦发生火灾,消防部门可直接调动它们增援。
  大庆消防道路。1979年以前总长1300公里,到1985年又新建消防道路 665公里,道路质量也不断提高,为消防监督和扑灭火灾提供了有利条件。
  大庆消防通讯设施。1960年到1976年,一直使用磁石交换机。由于通讯设施落后,报警时间较长,贻误灭火时机,致使火灾损失较大。1976年,在使用磁石交换机的基础上,大庆消防支队配备了60门供电交换机,同时装备了单功电台。1978年,又把供电交换机扩大到 100门。1982年以来,消防通讯设施不断改进,采用了国内较先进的纵横制交换机和火警调度专用交换机,单功电台也逐渐被大功率双功电台所代替。到1985年,已铺设通讯线路 1.1万多公里,通讯电缆 880多公里,保证了消防通讯实现消防总指挥部与各消防站及消防指挥车、各消防站与消防指挥车、各消防站之间的消防通讯网络,使消防通讯和火场指挥通讯畅通。消防通讯设施的改进,减少了火灾造成的经济损失,1980年到1985年,火灾经济损失比1970年到1975年同期减少367.2万余元。
  大庆市的消防监督工作由市政府授权市防火办公室(与消防支队合署办公)承担,市防火办公室派出干警在萨尔图、让胡路、龙凤、红岗、大同、卧里屯 6个公安分局设立了防火科,由各公安分局代管。他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政府有关规定,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依法管理、科学管理、便利生产、方便群众、保障安全的原则,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各消防中队设立防火班,实行对该防火、灭火责任区的消防监督和对义务消防队进行指导的任务。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化肥厂、乙烯工程指挥部、龙凤热电厂、新华电厂、林源炼油厂、黑龙江省石油化工试验厂、黑龙江省石油分站等企业专职消防队,由市防火办公室实行业务指导,主要担负本厂的消防监督检查和火灾扑灭任务,同时承担重大火灾的增援和厂区附近地方的火灾扑灭义务。

  二、火灾特点与预防

  大庆从1960年开始到1985年,共发生火灾火警7754起,平均每年 298.2起,其中由于生活用火不慎引起的火灾,占全年火灾总起数的 38%。特别在1979年以前,居民住房结构比较简陋,城镇居民采用天然气、轻质油、落地原油等作燃料,农村居民则利用麦秸、枯草、树枝等作燃料。由于缺乏防火常识和麻痹大意而造成的火灾,占全年火灾总起数的43%。
  大庆夜间火灾多于白天火灾。因为人们在夜间用火时间略长于白天,且无法正常控制和管理火源,一旦发生火灾,不易及时发现和报警,贻误灭火时机,造成经济损失也比较大。这类火灾约占全年火灾总起数的17.8%。
  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是大庆市固有的特征,特别是大庆油田开发建设26年来,一些管线腐蚀、渗漏,自然形成事故隐患。由于这种情况造成火灾的占全年火灾总起数的1.2%。这种火灾虽不多见,但一旦发生,往往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
  大庆市消防部门针对大庆地区火灾的基本特征,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深入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活动。1960年12月,总结 100起火灾案例的教训.发动群众研究制订措施,搞好防火安全工作。1963年火灾事故比前3年平均减少44%左右。每年都召开各种类型的防火工作会议,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举办专题讲座,向群众普及消防常识。同时,把防火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同生产计划完成指标一起考核。
  明确职责,分级管理。大庆市消防支队设置防火监督科、防火管理科、防火建审科、防火宣传科,配备干部25名,分别负责监督检查 124个一级重点单位;各公安分局防火科配备干部32名,分别负责监督检查 323个二级重点单位;各派出所按管辖范围,负责本管区的防火工作。由于加强分级管理,全市已有90%的一级重点单位和80%的二级重点单位达到全国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10项标准。
  1979年,消防部门在加强火灾预防、改善防火条件的基础上,建立了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办公室,并先后制定了《大庆市建筑设计防火审核规定》、《大庆市临时建筑设计防火审核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共审核建设项目6384项,计604.3万余平方米,对于其中违反防火规范的问题,帮助落实改进措施,控制违章建筑中的火灾隐患,使大庆市的建筑设计审核工作跨入全国城市建审工作的先进行列。
  大庆市消防支队开展了“冬练三九、夏练三伏”的群众性技术练兵活动。通过训练,1478人次的消防基本功训练成绩达到或超过公安部颁发的《消防基本功训练规定》的22项科目的优秀标准。1964年、1978年和1985年,在参加全国石油系统和黑龙江省消防基本功比赛大会上,大庆消防支队两次夺得团体总分第二名,1次第三名的成绩。
  
大庆市1960~1985年火灾情况一览表
  表1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