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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组织

第三章 民兵

第一节 组织


  1946年大庆地区解放时,区编有武装中队,县编有武装大队,后来大都加入部队,随军参战。尔后每区又动员贫雇农民组成15人左右的武装班,作为区的基干武装。1947年萨尔图区武装中队编制15人,配17件武器。每村屯也编建了民兵自卫队,由武装委员兼公安员负责。1947年萨尔图有自卫队员245人,枪19支。
  1949年各县成立武装科,将民兵自卫队改为人民武装自卫队。每村组成大队,屯组成小队,18岁至22岁贫雇农男青年都可以参加自卫队。区设武装助理,村仍由武装委员兼武装自卫队长。自卫队主要任务是防奸、防特、防盗、防火、查夜、保护生产果实、支援前线、参军参战等。
  1950年大庆地区遵照共同纲领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民兵制度”的规定和全国武装会议精神,贯彻东北人民政府、东北军区的联合通令《关于统一人民武装的名称及年龄的规定》,将人民武装自卫队改称为民兵,规定基干民兵年龄为16—30岁,普通民兵为16—45岁,凡身体健康,无精神病,政治纯洁的劳动人民均可参加。每年以区为单位对民兵进行两次脱产军事训练。区建立了中队,各村屯也都建立了10人左右的武装基干班。主要任务是防奸、防特、防火、护桥、护路、护林、护厂,同时担负支援前线参军参战。
  1951年大庆地区民兵组织有较大发展,民兵主要任务是:积极参加互助合作;维护地方治安,保卫农业生产建设;积极协助公安部门消灭空降特务。在肃反运动中,各区、村民兵协助公安部门捕获了一批反、特、坏分子,打击了敌人,维护了社会治安,人民政权得到巩固和发展。
  1956年 3月,根据中央关于适当加强民兵工作的指示,对民兵组织进行了整顿。基干民兵年龄是16—35岁,普通民兵年龄是16—45岁。1958年 3月,根据中央军委“为了积蓄预备兵员,便于平时管理教育和战时动员,解决平时养兵少,战时用兵多的矛盾,一项根本措施,就是要把民兵和预备役合二为一”的指示精神,大庆地区将民兵和预备役合二为一,即一类预备役是基干民兵,二类预备役是普通民兵。
  1958年 9月29日,毛泽东发出“大办民兵师”的指示,大庆地区各县建立了民兵师,公社建民兵团,生产大队建民兵营、连,产队建民兵排。大庆地区红色草原、龙凤、喇嘛甸、中内泡、高台子、大同、双榆树、葡萄花、兴隆泉、庆阳山、大青山、老山头、八井子等40个公社都建有民兵团。同时县建立基干民兵团,公社(乡)建 1个基干民兵连。此后,民兵组织每年进行 1次组织整顿,并对民兵开始有计划的定期训练。1960年安达县改为安达市,天泉、大庆、萨尔图、杏树岗4个区都组建了民兵师。
  1960年石油会战初期,大庆组建了一支以石油工人为主体、以复转退伍军人为骨干的民兵队伍。1960年8月,贯彻民兵条例 30条,大庆地区先后成立武装部和各级民兵办公室,调配26名专职武装干部。共编8个民兵团,民兵总数达28351人。1962年,毛泽东发出民兵工作要做到组织、政治、军事“三落实”的指示,会战工委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指示精神和毛泽东大办民兵师的号召,决定成立8个民兵师、11个民兵团,并于6月28日召开了大庆民兵师、团成立大会。会战工委领导把写着“勘探指挥部民兵师”、“钻井指挥部民兵师”、“油建指挥部民兵师”、“采油指挥部民兵师”等10几面红旗,授给了各民兵师、团指挥员。到70年代末期,民兵队伍已由刚组建时的2万余人,发展到近20万人。
  1963年,根据上级军事部门指示精神和形势发展的需要,大庆地区在原武装基干民兵的基础上,本着 “平战结合,劳武结合,军民结合,突出重点,形成拳头”的原则, 按照毛泽东“组织地方武装”的指示精神,组建了武装基干民兵3个连、26个排,有898名武装基干民兵,配备武器198件,多数是步枪。归安达市武装基干团领导。
  1965年,大庆地区自建武装基干团。1969年珍宝岛自卫反击作战时,在武装基干团的基础上组建了大庆民兵独立营、团。1971年“九·一三”紧急战备期间又将原武装基干民兵进行整顿,调整为1个团,团部设在安达特区人民武装部。
  1969年,大庆地区开始组建民兵高炮队伍,配备了10门三九式三七高射炮和一部分高射机枪。大庆首先将10门三七高炮装备给石油化工总厂。在石油化工总厂组建1个高炮营、2个高炮连。随着大庆的发展,为加强大庆的防空力量,逐年增发了一些高射武器,民兵高炮队伍也随着不断扩大。1978年以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先后从上海、兰州等地给大庆调来一批高射武器。到1980年已经建立起一支人数较多、武器种类较齐全、战斗力较强的民兵高炮队伍。并加强民兵高炮队伍的技术、战术训练,修建高炮库房,建立维修队伍,修筑高炮阵地。到1980年 7月,大庆民兵高炮队伍建设做到了指挥有机构,作战有阵地,训练有场地,存放有库房,维修有队伍。1980年9月 10—13日,黑龙江省军区在大庆召开了民兵高炮现场会,中央军委、总参炮兵机关和沈阳军区的领导,省军区谢长华副司令员、赵熙敏、任云峰副政委,顾问组长杜国平,顾问彭绍先等,辽宁、吉林省军区炮兵处的领导及全省各配炮的分区、市、区人民武装部的领导等 138人参加了会议。听取了大庆市委和市人民武装部的介绍,看了大庆民兵高炮组织指挥演练,参观了民兵高炮实弹射击和炮库、炮阵地、各级指挥所及教导队建设,都给予了好的评价,总参炮兵部首长说:“你们的高炮建设在全国民兵中也是模范。你们的训练场地、指挥所、炮库、炮阵地的建设都很好,都比其它地区完善”。
  1981年3月,大庆根据上级通知,开展民兵组织调整的调查摸底工作。这次调整主要是“减少民兵数量,提高质量”。措施是缩减民兵年龄和组建范围,简化民兵的组织层次。将原参加普通民兵的年龄16—45岁改为18—35岁,其中基干民兵由原16—35岁改为18—28岁。女民兵按基干民兵年龄执行,而且只编基干不编普通,数量不得超过 10%。由原规定人民公社、厂、矿、机关、学校、街道及其它企业单位和事业单位都建民兵组织,改为人民公社、厂矿企业等单位建立民兵组织,机关学校、科研单位和城市一些人少、分散的小单位,一般不建民兵组织。民兵组织层次由原规定分编普通民兵、基干民兵、武装基干民兵3种组织, 改为只编普通民兵和基于民兵两种组织。取消县编民兵师、公社编民兵团的规定。此后生产中不再动用民兵搞“大兵团作战”,并且严格了民兵政治条件和身体条件。具体条件按照征集兵员政治条件和应征青年体格评选条件执行。在调整中还把民兵制度和预备役制度结合起来,基干民兵为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二类预备役,民兵组织就是预备役的基本组织形式。 8月份在采油一厂进行调整民兵组织试点,9月在大庆普遍展开。首先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受教育面达90%以上,适龄青年报名率达 95%以上。各单位还逐级培训了7090多名骨干。调整中各基层单位进行动员,适龄青年自觉报名,基层党组织审批后进行编组。调整结束后,各厂矿都组织民兵进行了入队宣誓。通过调整,大庆民兵减少了2/3,占全市人口的8.3%,基干民兵减少了4/5,占全市人口2.6%。
  民兵组织调整以后,民兵工作重点转入抓好基干民兵建设。1983年大庆组建预备役部队。将基干民兵全部编入预备役部队,把民兵和预备役、民兵工作和战时动员工作、民兵制度和预备役制度结合起来。1983年7月17日成立大庆陆军预备役师。
  在民兵组织中曾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
  钻井二公司1205钻井队民兵连,自1960年组建到1983年,上级党政军机关授给各种锦旗113面,18次被评为黑龙江省军区、沈阳军区先进民兵连。
  1961年油建指挥部被评为全国民兵工作先进单位,出席了全国民兵工作先进代表大会。
  油建指挥部红一站先锋五队家属民兵连,1966年组建以来,连续12年被评为先进民兵连,曾 3次出席黑龙江民兵工作代表大会。连长阎永凤1977年被黑龙江省军区荣记三等功,1978年被沈阳军区评为先进民兵干部。
  采油三厂二大队 305队民兵连从1969年组建到1975年,连续10年被评为民兵建设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黑龙江省军区授予这个民兵连“常备不懈”称号。
  采油四厂女子采油队民兵连,1977年出席黑龙江省军区召开的学雷锋、学硬骨头六连代表大会,荣立集体二等功;1978年被沈阳军区评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世界上 100多个国家,1000多名外宾观看过他们的表演。
  1973年,油建指挥部1个武装基干排代表大庆参加黑龙江省军区军事考核,获得第一名。
  采油三厂四大队北五联合站女子炮班,1974年、1976年两次在黑龙江省军事比赛中荣获第二名,全班9人均荣获黑龙江省军区授予的“先进女子炮兵”荣誉称号。
  钻井指挥部创业庄家属一队民兵连,1975年到1979年连续5年被评为沈阳军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
  1978年,物资供应处萨尔图仓库配件库民兵连在出席黑龙江省军区第四次民兵代表大会上,被省军区、省政府授予“三落实”先进单位,授奖状1个。
  采油一厂四矿高炮连,1978年到1981年 4次在沈阳军区、黑龙江省军区实弹射击考核中,荣立集体二等功。
  1978年 9月,采油四厂被沈阳军区评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武装部长田正发被评为沈阳军区先进专职武装干部标兵,奖给“五四式”手枪一支。
  1978年,采油二厂被沈阳军区评为先进民兵团,武装部长来永福连续11年被评为军区先进专职武装干部。
  1978年,采油二厂四十九队,被沈阳军区评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
  1978年,运输指挥部十三车队民兵连,被沈阳军区评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
  1978年,大庆民兵师被沈阳军区评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
  1979年,大庆市被沈阳军区树为民兵工作“三落实”先进单位标兵。
  1980年,油建指挥部武器管理20年无事故,被评为黑龙江省民兵武装管理先进单位。并荣获省军区授予的“民兵武器管理二十年无事故”锦旗一面。
  1980年,物资供应处被评为黑龙江省军区武器管理无事故先进单位,一授予锦旗1面。
  1982年,大庆市被黑龙江省委、省政府、省军区评为高炮建设先进单位。
  1983年,油建公司被评为沈阳军区民兵工作先进单位,荣获沈阳军区授予的“民兵工作大面积三落实先进单位”锦旗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