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妇幼保健 新法接生。1951年到1953年,本地举办新法接生员培训班,改造旧产婆,推行新法接生。1960年推广新法接生。
1981年,全市城镇科学接生率达 70%以上。为在农村普及新法接生,推行科学接生,举办农村接生员培训班,共培训 124人。市财政部门拨专款为每个农村接生员配备科学接生包和高压灭菌消毒器械。
1983年,全市开展围产期保健工作,对 11590名孕妇普遍进行产前检查。在城镇提倡住院分娩,科学接生,孕妇住院分娩率达76%。
1985年,全市科学接生率达73.8%,农村新法接生率达90%以上,孕产妇死亡率占8/万以下,婴儿死亡率下降到37.3‰。
妇女病普查普治。1961年后,每年都组织各医院、卫生所对女工和家属进行妇科疾病普查普治。
1983年,普查已婚妇女53576人,查出患有各种疾病的17228名。对55例子宫肌瘤患者进行手术治疗10例,82例子宫脱垂手术治疗14例,对查出患有宫颈糜烂的投用洗必泰栓治疗,治愈率达92%以上。
1985年,全市对53482名 30岁以上已婚妇女进行妇女病普查,共查出阴道炎、宫颈糜烂、附件炎、子宫肌瘤等妇女病患者14474例,占普查数的27.1%。对妇女病患者分别进行了治疗。
妇女劳动保护。建国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妇女组织,广泛开展妇女劳动保护宣传工作。1956年,开始推广妇女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四期”劳动保护措施。1960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配合妇联、工会等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单位执行国家关于妇女劳动卫生保健规定。1981年,全市实行劳动妇女“五期”(增加了“更年期”)保护。1985年,全市在女工比较集中的66个单位建立了妇女卫生室。
儿童保健。1956年前,大同、萨尔图、喇嘛甸等乡镇企事业单位建立了托儿所和幼儿保健制度,配备了保育员。1958年,农村建立了季节性或常年性托儿所、幼儿园。
1960年后,普遍建立托儿所、幼儿园。1961年,据石油会战10个指挥部级单位统计,建立托儿所30个,幼儿园8个,配备专职保育员153人,入托婴幼儿5477人。为使入托(园)的婴幼儿健康成长,逐步为托儿所、幼儿园配备了专兼职医务人员,建立入托(园)健康检查和每年进行常见病、多发病普查制度。
从1983年起,对全市入托(园)的婴幼儿建立健康卡片,坚持防病检查。
大庆市1973~1985年婴幼儿入托(园)情况统计表
表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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